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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院务公开 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日期:2008-08-11   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厅   阅读数:423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卫生部的要求,我厅紧紧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全力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使全省卫生系统院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制度,规范院务公开



   把制度建设始终作为院务公开的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和施行为契机,全面打造阳光院务。一是健全药品采购制度,实现阳光采购。严格执行政府统一招标规定,并制定了一整套阳光采购的规章制度,规范了采购行为,遏制了暗箱****作,降低了采购成本和价格。全省2007年药品招标采购让利于患者2.8亿元。二是健全就医问诊制度,实现阳光就医。实施了患者选药、患者告知和处方点评制度,并对各个病种履行路径、程序予以公示,缩短了疗程,降低了治疗费用,规范了诊疗行为。2007年全省市级以上医院医药收费比例控制在50%以下,在国家允许的收费空间内让利于民2.2亿元。三是健全费用公示制度,实现阳光收费。在县级以上医院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一站式”收费和药品价格、数量及处方明细帐等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就诊程序及收费标准,靠制度遏制大处方、大检查、重复收费现象发生。四是健全执法告知制度,实现阳光执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通过黑龙江卫生信息网、新闻媒体、专题宣传,将重大的卫生专项执法活动、监督抽检结果、卫生违法行为等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将其作为院务公开和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范围。



    二、拓宽通道,推行院务公开



    把医患交流作为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对话、交流和服务通道建设,以医患互动推动院务公开的持续深入开展。一是拓宽医疗咨询通道,方便群众求医问诊。各级医院设立了医疗就诊咨询电话、接待医疗咨询电话;县级以上规模较大的医院在当地电视台、报刊杂志开办稳定的医疗、就诊、用药等方面知识普及的栏目23个,节目40多个,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可实现就诊治病。二是拓宽医疗投诉通道,方便患者投诉举报。各级医疗机构设立专线投诉电话2000余部,受理投诉电话12万余次;设置举报信箱,收到举报信1000余封;实行了有奖监督举报,奖励举报人近万元。我厅在因特网上开通了卫生监督网,受理举报投诉。这都为医疗服务投诉和举报提供了便利,为院务公开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支撑。三是拓宽医患对话通道,方便医患沟通交流。在县级以上医院推行了医疗服务听证会制度,与患者面对面进行对话、沟通和交流,把评价医疗服务的权利交给患者和家属,不但保证了患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争取了其对医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拓宽行政审批通道,实现优质高效服务。将省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一起,建立了省卫生行政阳光审批大厅,将各项审批内容、工作程序全部公开,并为申请人提供了申请表填写范本和法律法规汇编资料,实现“一站式”集中、公开的办事服务。


     三、加强监督,保障院务公开


    把加强监督作为院务公开的保障,不断完善监督体系,确保院务公开取得成效。一是加强领导监督。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工程,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适当提升了院务公开工作在领导班子和成员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比例,加强了“一把手”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全省各级医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新闻记者、社会人士和人民群众中聘请4300多人的医疗服务公开监督员,向社会发放33万份征求意见信,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进行社会监督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和要求,赢得了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层级监督。把二级以上医院院务公开、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药品招标等10项重点工作,分解到厅机关和13个市(地)卫生局,并与各医院结成院务公开责任对子,签订责任状,实行同奖同罚。经常性开展大规模、高频率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对院务公开不开展、开展不好的医院,予以行政、经济、组织处理,使院务公开成为全系统的共识和行动。
   


     通过强力推行院务公开,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明显缓解。全省2007年医院门诊量比2006年上升了18.6%,医院收入只增长5.8%。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达96.5%,省卫生厅在执法类行政部门行风政风评比中被评为第二,三分之二以上市地卫生局在当地评比中被评为最佳。(编辑:吴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