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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机构不得发布“注射除皱”美容广告

日期:2008-09-22   来源:医药经济报   阅读数:468

上海工商部门日前发布广告审查提示,禁止医疗机构发布含有“注射除皱”“生物除皱”等内容的医疗美容广告,以及含有宣传A型肉毒毒素内容的广告。
 
    据了解,A型肉毒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毒素,主要在医学领域用于治疗神经性疾病。但工商部门日常监测中发现,一些美容院将A型肉毒毒素用于除皱美容服务,并宣称“只要打一针,永远告别皱纹”。
 
    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上海工商部门发布广告审查提示,禁止经营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发布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广告;禁止医疗机构发布含有“注射除皱”“生物除皱”等内容的医疗美容广告,以及含有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等内容的药品广告;美容院等非医疗机构也不得以“注射除皱”“生物除皱”等形式发布含有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的违法广告。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A型肉毒毒素已纳入《毒性药品管理品种目录》,按照“医疗毒性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发布“注射除皱”等宣传A型肉毒毒素广告的医疗机构、美容院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