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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调查直指药价

日期:2008-10-30   来源:   阅读数:284

为制定出更为合理的零售价,由国家发改委药价评审中心牵头的药价调查相关工作仍在继续。

  近日,发改委网站再次公布了下发给医药企业的《药品成本专项调查表》,调查内容相当完善,涉及生产过程的原辅料、能源、人工成本以及销售过程中的费用等多个方面。据悉,丽珠、广药等各大医药企业均已收到相关成本调查表。


  去年2月底,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明确提出,“制定医药价格必须经过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或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和集体审议的程序。”


  自此,一场全面的价格调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药品定价更趋实际  


  丽珠医药副总裁陶德胜在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改委的药品价格调查专家组今年6月就曾经考察过该企业,做了详细的成本调查。


  据了解,调查小组的专家都很专业,有专门研究药品生产工艺的,也有熟悉销售的财务专家,对药品价格构成都很了解。


  《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规定:“进驻医药企业进行成本调查,要有两名以上医药价格管理工作人员参加。调查结果要与企业沟通后由全体调查人员签字,如实反映企业及调查组成员的不同意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企业收取费用。”守则还要求,组织医药价格评审或论证,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研究分析医药价格基础数据、提出价格调整原则方法及价格调整建议、拟定价格调整方案,都需要集体讨论。确定价格方案,要进行集体审议。“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有条件的要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守则提出,出台医药价格政策和具体调整方案,还要以适当方式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


  陶德胜分析认为,发改委此次制定详细的药品成本调查方案,一方面是更加贴近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可能是想制定一个针对不同类别药品的价格评估标准体系。“有了这个东西,如果以后相关的原材料或能源价格涨了,按照其在成本中的比重,按比例提高价格就行了。”


  


  双重价格考验企业  


  对于处方药医药企业而言,因为有招标这道门槛,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其实仍是一个虚拟的最高价,企业大都享受不到这个价格水平。


  石家庄四药常务副总经理段伟表示,目前发改委的最高零售价和各地招标的中标价之于企业形成了双重价格,对药企影响最大的其实是卡在第一道关的招标价。由于各地兴起的挂网招标大多以价格为导向,导致企业投标价形成恶性循环,越招越低。“比如大输液产品,现在基本是在微利和亏损的边缘。”段伟说。


  今年以来,制药企业普遍遭遇了成本上涨的严峻形势。以大输液为例,在过去几个月里,丁基胶原料价格上涨1.3倍,聚丙烯原料上涨53%,非PVC膜、玻璃瓶和包装纸箱的价格分别上涨10%、20%和24%。虽然大输液产品价值较低,但油价的上涨使运费提高了20%,运输成本也上涨了近三成。另一方面,挂网采购普遍以上年中标价为参考限价,激烈的行业竞争使各大企业不得不在投标时尽量压低价格,甚至有企业亏本经营。


  段伟认为,目前招标体系下形成的中标价其实是一个畸形的价格体系,在此背景下,企业的竞争导向更多地表现为降低成本,而不是提高产品质量。


  有企业人士认为,既然发改委的零售价定价体系正在完善,就不应该再通过招标形成的价格来挤压企业。


  另据了解,发改委理顺药价的努力还包括多个方面。近日有消息称,一份名为《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文件已由发改委价格司草拟完成,已在价格系统征求过多轮意见,在新医改方案出台后,它将以方案配套文件的身份出现。记者了解到,这份尚未公开的文件内容涉及政府定价范围扩大、进一步规范药品管理单独定价等内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提出等额加价政策。


  专家认为,由此,医院对药品“顺加作价”的体制有望得到改革。不过,亦有知情人士透露,文件内容尚在发改委价格司讨论中,并没有最后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