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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月下旬公布 指导价尚待明确

日期:2009-06-15   来源:   阅读数:361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在6月下旬公布,涉及到西药三百多种,中成药两三百种,目录中药品零售将按政府制定的指导价来销售。”近日,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在首届中国药师大会上透露了这一信息。
  卫生部曾承诺将于今年4月30日推出基本药物目录,然而由于中成药部分独家品种过多,这一目录又几经修改。据刘新明介绍,目录中药品具体数量仍未最终确定。但从他的表态中不难看出,较之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中西医各占半壁江山相比,最终版本里中成药将有所减少。
  尽管目录即将公布,但基本药物的定价还存在一定的变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副处长罗艳告诉记者:“目前发改委还在会同研究机构进行价格制定,没有明确的结果可以公布。”
  此前,业界广为流传进入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实行统一幅度降价,降价幅度可能达到15%,罗艳对此表示,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一部分药品肯定是要降价,但也有提价的品种。”
  罗艳认为:“目前国家开展药品成本调查审核的方法还不完善。一些不合理费用难以从现有定价中剔除。”生产同一药品,不同规模的企业生产成本高低相差悬殊,因此平均成本很难确定。
  罗艳也坦言,发改委在价格审查过程中面临种种困难。现行药品价格中,或多或少地包含了给医院医生的灰色收入。降低药品价格,压缩了流通中的促销费用,药品往往销量大降。“如果按照真实成本核算价格,药品就会因为没有促销空间而失去市场,甚至消失。”
  对于基本药物是否会遭遇有价无市的尴尬,卫生部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表示:“已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而对于三甲医院,将来要出台政策,按药费金额比例强制性要求使用基本药物。”
  然而业内人士透露,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地的医疗机构还是有一定的自主选择空间。上海在今年年初明确宣布将建立本地的补充基本药物目录。陕西某医院院长也对记者表示:“国家出台目录后,省里肯定还要根据需要进行调节,市里还要进行调节。基本上不会出现常用药品不在目录之内的情况,医院用药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据了解,自主调节的空间在目录总数的5%左右。
  相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基本药物目录的公布对医药零售环节的冲击将是巨大的。零售药店将同样执行政府指导价,但又可能无法享受到医保报销的优惠措施。
  金象大药房总经理邓劲光表示:“医改方案中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目录,但并不是所有的药店都是医保定点药店,零售药店所售基本药物能否报销仍是前途未卜。”
  以北京为例,医保定点药店寥寥无几,大量药店或许将迎来一段销售低谷。邓劲光悲观地认为,零售药业目前能做的只是设法“熬过医改的冬天”。(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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