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局增加中医药教育及文化保护职能
日期:2009-09-02 来源: 阅读数:350
广东省中医药局职能改革公布,将增加中医药教育及中医药文化保护的职能,改革后依然由广东省卫生厅管理。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广东省中医药局职能改革文件。根据文件,省中医药局将设置4个机构,将原来简单划分的“办公室”和“业务处”细化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处(人事处)”、“医政处”和“科技教育处”。
解读
正副处长从5名增为9名
记者对比2000年与2009年刚公布的广东省中医药局职能改革文件时发现,新的职能改革强化了中医药教育工作,新增的“科技教育处”将“承办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参与拟订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的职能。
同时,省中医药局还新增了“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一项职能。
根据文件,中医药局仍然为卫生厅管理的行政机构。其中,广东省中医药局正副处长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从原来直接由卫生厅任免,改为由省中医药局提出建议和方案,报省卫生厅按干部管理权限和选拔任用程序办理。行政编制则从2000年职能改革时的13名增加为25名,局长依然是一正两副,而正副处长人数则从5名增加为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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