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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完善国家药品应急体系 做到一个体系四个保障

日期:2009-09-03   来源:   阅读数:268

    为了保证发生突发灾害时能在第一时间迅速、有效地为伤病员的救治提供必要、充足的药品,最大限度减少死亡和伤残,我国正在研究进一步完善国家药品应急体系。记者从承担这一研究课题的中国药学会了解到,这项研究被列为国家"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

  据中国药学会 介绍,该课题组的专家们通过对十五个省市的药品应急储备、供应、使用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发现我国现有药品应急体系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与医药储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还没有上升到部门规章和国家法律的层面,不利于在救援中做到有法可依;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应急药品储备资金财政投入机制;还未建立起统一的药械生产数据和药品储备数据库,在突发事件中救援用药信息传递不畅;现有医药应急物资调用和管理手段相对落后,调用手续复杂,效率低,难以满足及时应对的需要等。

  课题组针对我国药品应急体系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建立"一个体系,四个保障"的构想。


  "一个体系"是指建立军地联合的药品应急体系,明确该体系中各管理部门、承储单位和供给对象之间的关系和运行机制。


  "四个保障"是指:


  法律保障平台——制定《国家医药储备管理条例》及配套实施细则,明确应急药品储备各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及权利。


  资金保障平台——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医药储备核销补偿机制,保证承储单位的正当利益;探索利用现代金融手段提高应急药品筹资能力,减轻财政负担,减少国家和企业承担的风险。


  信息保障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医药储备信息网络平台,建立我国药械生产数据库和药品储备数据库,保证应急药品需求和供给信息的高效沟通。


  能力保障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最高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和协调目前已有的各级应急部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药品生产、储备采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