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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药费提高诊费”能否真正切中新医改要害?

日期:2009-11-24   来源:中投顾问   阅读数:285


112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要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药品价格,即“降低药费、提高诊费”,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而这样的****作方法并非可以切中新医改的要害。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新医改的总体目标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而《意见》中提出的“降低药费、提高诊费”光从表面上来看就可以看出是此消彼涨的关系,如果“降低药费”的幅度远远小于“提高诊费”的幅度,那么这项政策出台的意义将大打折扣。


 


郭凡礼指出,另一方面,就算“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幅度是小于“降低药费”的幅度的,那么此项《意见》的可行性又有多高?本次发改委公布的《意见》只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如果没有相关后续配套政策的支持,面对强大的“以药养医”体制,它实行起来肯定会有不小的难度。


 


郭凡礼同时指出,撇开这些因素都不谈,这项《意见》本意是“降低药费、提高诊费”,但是如果社会公众与医疗卫生部门进行误读,那么最后的结果有可能是医疗服务价格涨上去了,而药品价格却没有降下来,这对于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上起到了完全相反的作用。


 


中投顾问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属“新医改”的又一份重要规范性文件,它的出台也使得我国医改中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得到明确,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如果没有后续配套文件的支持以及监管力度不足,那么解决“看病贵”的愿望只能化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