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招商网

首页 > 医药资讯 > 详情

嘉兴市落实药品安全整治工作

日期:2009-12-18   来源:   阅读数:291

 根据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浙江省嘉兴市政府制定六项措施,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是严厉打击医药器械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销售假劣医药器械违法行为力度。认真执行依法合理行使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械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率达100%,年结案率达90%以上,重大药害事件处理率达100%。




  二是强化药品全程监管。严格执行GMP管理要求,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认证后的跟踪检查、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药品生产企业GMP管理率达到100%。巩固药品安全“两网一规范”和“小店”整治工作成果,继续实施药品连锁经营企业“捆绑式”管理、驻店药师“黑名单”制度和8小时外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强药品使用单位进货渠道、在库养护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三是落实医药器械安全责任。加强领导,继续将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县(市、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不断完善药品安全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是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着力增强医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市场准入,确保新办企业质量。同时,要开展培训教育、技术攻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能力,强化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促进产业发展。



 



  五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监管工作。



 



  六是建立健全医药器械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打假机制,积极参与长三角八省(市)药品监管互动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面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药物滥用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和预警制度,加强药品安全应急监管,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