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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非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日期:2010-08-27   来源:   阅读数:484

新疆兵团农九师团场医疗机构
非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中国医药报新疆讯  记者陈冠如报道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师要求所有团场医疗机构不仅对国家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而且对非基本药物也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曹修平日前对记者介绍说。
    据了解,农九师驻防新疆西北边陲的塔城地区三县一市境内,师部驻额敏县多朝阳新区。目前有师级医院1所、团场医院11所、连队卫生室124所。全师现有干部、职工、家属及辖区常住人口72000多人,其中团场57000多人。平时到农九师各级医疗机构就医用药的患者除了系统内的干部职工外,还有当地的百姓。
    为深化新医改,体现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农九师要求,从今年开始,所有团场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要占到用药的95%,基本用药和非基本用药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从今年4月开始,师医院国家基本药物要占到用药的40%,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师医院药品全部参加兵团招标。团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在参照师医院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再降低15%,连队卫生室药品全部由团场医院配送,执行统一价格。
    据曹修平介绍,农九师团场医疗机构实行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新疆兵团系统属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