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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北京市将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办法

日期:2010-12-14   来源:   阅读数:272

    环球医药信息网从卫生局获悉,近日颁布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从明年3月1日起实行,届时北京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申请注册,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至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据了解,办法是在12月13日北京市卫生局举行的卫生系统医师多点执业工作会议上公布的。此举意味着,医师跨医院诊疗正式合法化。

    目前,医师只能在1家医疗机构进行注册执业。办法实施后,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至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按照《办法》要求,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方可申请多点执业。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卫生局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要求与医师签订聘用合同,或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执业及多点执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可能发生的工伤、保险、医疗责任,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民事纠纷时的法律责任分担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内容都不尽相同,医疗机构要与多点执业的医师签订合同,要把权利义务明确,可能发生的纠纷等,都要考虑周全。

    卫生行政部门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鼓励精神卫生专业、儿科专业、康复等专业的医师到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多点执业。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表示,北京市丰富的医疗资源大多集中在公立医院,而民营、基层医疗机构的专家资源相对缺乏,多点执业措施可以促进专家资源在北京市不同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