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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将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日期:2011-02-23   来源:   阅读数:511

    环球医药信息网讯 近日,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海南召开,会上指出今年我国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积极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展开严打行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在会上指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是实现严格准入、提高门槛的最有效手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相关建设工作,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制定有关技术要求等编制和管理规范,科学推动和指导工作进展,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相互协调配套并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体系,全面提高产品准入、生产准入门槛,科学有效降低申报数量。

  同时,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做好有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

    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审批制度,边振甲说,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审批工作是从源头上确保产品安全、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更是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重要基础。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首先要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细化审评审批各岗位责任人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审评审批人员管理,统一审评尺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此外,要严把审评审批关,凡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一律不予批准并列入黑名单;凡出具虚假许可检验报告的,一律取消许可检验资格;凡申报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批准。

    2011年还将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六个“严厉打击”,即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原料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凡存在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凡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经营;凡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撤销产品批准文件,吊销生产许可证;凡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