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招商网

首页 > 医药资讯 > 详情

我国对过期废弃药品的处理方式有待监测

日期:2012-03-03   来源:   阅读数:663


自从2009年以来,医保.食品安全一直都是国家备受关注的事情,在2009年,国家确保了医疗改革,制定了“十二五”计划,在2011年有颁布了“创新监管体制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提案,并作为2011年的重点事项来查办。

早在2012年2月23日由sfda牵头的一些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一直围绕着药物的话题在展开,由此可见今年的“两会”上医药问题依然会是各界人士的关注话题。

随着制药业的发展,药品的安全性越来越受各界的关注,目前我国制药的生产单位,从生产用的制药原料到药品在到药厂单位都是很规范的,可是我国目前对过期药品的处理以及废弃药品回收这方便还是个空白页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过期药物的处理必须是要由本药厂统一回收之后统一惊醒销毁处理,可是目前的市场基本上都是由药厂通过药店对过期药品自行自发的区处理,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规范。最为严重的是,有些社会商贩竟然公然在药店或者医院门口回收过期废弃药品,假如这些商贩把这些过期药品换取包装之后重新流入市场,那么将给药品的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所以,对过期废弃药品的处理一定要严格规范。

国家要狠抓药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一定不能放过任何的细节,包括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将强对药品的抽检,特别是新医改以后实施的投标之后,对超低中标的药品的检验要更加慎重的对待。从而来避免不合格药品在市场上流通威胁人们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