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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对广西民族医药的影响

日期:2012-06-01   来源:   阅读数:490

  广西地区的土司制度是在秦汉时期产生的,而广西民族医药特别是壮医药的形成和发展也是在这个时期。由于当时的土司制度下,广西各少数民族的民族医药特别是壮医药都是通过口授心传和部分汉文资料得以流传下来的。土司制度和民族医药有什么紧密联系呢。

  首先,在土司制度下,官方设有专门的医药机构,且官方和民间均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医药人员。对此地方志有明确的记载,如土司管辖的庆远府、武缘县、天河县、永淳县、南宁府等地均设有医学署。直到明代嘉靖十年,广西壮族聚居的40多个州府县土司还都全设有医学署。而且这些医学署的医宫都是由当地少数民族人民来担任的,这一因素促进壮医药的发展。据有关史料记载,在土司家属中,也有直接从事医药工作的人,这就说明在土司制度下壮医药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

  其次,在土司制度下对名医、神医、药王的崇拜和纪念,反映了壮医药是受到社会重视的。清代以前,壮族地区没有西医,而中医也不多,所以出现了很多被立庙纪念的神医药王,尽管多数没有标出姓名,但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他们曾是民间名医,因为他们的高明医术和高尚医德而受到群众的敬仰才被立庙纪念。

  当然,土司制度对民族医药的发展也是有消极影响的。土司制度下的狭隘、迷信、保守封闭状态和思想意识,对壮医药的发展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消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