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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管含麻制剂的生产经营企业

日期:2012-06-02   来源:   阅读数:45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针对近期江苏等地发生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之后,被制毒分子用于制作毒品的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严格监管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管控含麻制剂的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查处含麻制剂购销中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2011年6月13日,江苏省溧水百缘药房有限公司当班员工为谋取私立,没按照销售含麻制剂非处方药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的规定,将400盒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一次性销售给不明身份的人员,造成大量含麻制剂流入制毒分子手中。据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调查,溧水百缘药房有限公司违法销售含麻制剂属实,且其药品已被制毒分子用于制作毒品。因此,依照规定,吊销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含麻制剂从药用渠道流失用于制作毒品的情况十分恶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特殊药品管理和含麻制剂管控的相关政策要求,各部门严格监管各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含麻制剂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管控,彻底查处含麻制剂购销中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和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进行电子监管;自2012年1月1日起生产的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必须赋码并核注核销,未赋码的一律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