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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赛罗公司将国家药监局告上法庭

日期:2012-06-09   来源:   阅读数:430


去年,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将国家药监局告上法庭,起因是前者经进行了近三年时间的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胶囊临床试验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突然叫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了,撤销国家药监局发出中止令的判决。

2006年6月,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向国家药监局申请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胶囊临床试验药品注册,药监局受理了此申请,并经形式审查此申报资料符合要求。2008年12月9日,柏赛罗公司收到了国家药监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文,同意该品种进行生物疗效等试验。柏赛罗公司随后依据《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及相关法律规范,委托中南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对该品种进行了探索性试验和研究,不过结合该品成分特点,认为难以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于是2010年9月,柏赛罗公司又向国家药监局提出了该品的“补充申请”。可是,2011年7月17日,国家药监局作出的《审批意见通知件》,以本品是参照原复方利血平氨苯喋啶片来开发的,而被仿品的处方已删除氯氮卓成分,仿制或改剂型基础已不复存在为由,驳回了柏赛罗公司的“补充申请”,并要求其中止本品临床研发。

对此,柏赛罗公司认为:国家药监局擅自更改和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定,严重违反了我国《行政许可法》,从而将国家药监局告上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2011年7月17日国家药监局作出的《审批意见通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