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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

日期:2012-07-11   来源:   阅读数:388

   昨日,上海市卫生局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的现状,召开了临时会议。其会议主要强调,对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强,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内从事诊疗活动,新进入村卫生室的执业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强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掌握家庭病床服务和家庭诊疗的适应症。

   市卫生局还强调,本市今后将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至少每半年要进行2次以上的现场监督检查。市卫生局在加大帮扶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上,要求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与其相对应的诊疗活动,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严禁超范围执业,加强一次性医疗器械和侵入性诊疗器械的使用管理。

   市卫生局还要求,中医类别、临床类别的执业医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册中药标明为相应类别的全科医生,不得跨类别从事口腔科诊疗,其只可从事社区预防保健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但不得从事专科手术、助产等风险较高的专科诊疗。  据www.qgyyzs.net 小编了解,上海市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的基础上,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安全的教育,组织诊疗技能、合理用药、医患沟通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