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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改自7月21日起实施零加成销售

日期:2012-07-21   来源:   阅读数:322


深圳市卫人委宣布,自7月21日开始,深圳医药改革将面向所有药品和所有就医人群实施零加成销售;同时,将依据医院等级设置的不同,分级提高住院诊查和门诊费用的价格标准;使医药改革既不增加病人的负担,也不减少医院的合理收益。

据深圳市卫人委负责人表示,诊金的调整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人每次提高门诊诊查费12元,其中三级医院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提高43元,二级医院提高33元,一级医院提高24元。提高诊查费价格标准,取消药品加成,是建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的服务价格体系和医务人员薪酬标准体系,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重要举措。所增加诊查费用,基本能弥补取消药品加成所带来的损失,不足部分将通过医院内部有效控制成本、加强管理来消化,同时加强完善财政对医院的补助机制,确保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增加的部分诊查费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也就是说,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诊查费的增加部分,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来支付,住院诊查费也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将不增加患者的费用负担。至于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农民工医疗保险的诊查费增加部分,将按照现行的报销比例,由住院和门诊统筹基金分别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