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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潜规则之——滥用医保

日期:2012-11-07   来源:   阅读数:422

    如果你现在想买包方便面,但是你没有钱只有医保卡,不用担心,去一家大型药店吧!保准能买到方便面或其食物。

    医保卡,故名思议,用做医疗保险的,当然是看病买药。但不少医保定点药店都扩大了经营范围,小到洗发水、毛巾、牙刷、牙膏等日用品,大到豆浆机、水壶等日用小电器。可谓是琳琅满目。

    老百姓对这种扩大经营范围的情况是褒贬不一。有的人觉得医保卡里的钱不能取现,又没有利息,如果是健康的年轻人,很少用到医保卡,里面的钱就只会贬值,而且医保卡里的钱都是个人缴纳进去的,自己有权利支配。 也有人觉得药店应该是个很正规、很专业的地方,现在弄得跟百货超市似的,不伦不类,而且建立医保制度是为了应对疾病,如果这么随意的把医保卡里的钱用掉,等到真正有疾病的时候就失去了医保真正的功效了。

    药店是否能扩大经营范围呢?据工商局提供的法律法规中显示,药店经营食品必须进行前置审批,营业执照中必须取得食品、日用品经营资质。如果没有明确写明经营日用品、食品,就属于超范围经营。但是现在新开的药店,一般都很“狡猾”的提前审批食品或其他商品经营资格。

    作为使用医保卡的老百姓,国家医保政策也有明文规定的:医保卡只能购买药品,不允许市民用来购买非药品类商品,包括保健食品和生活用品。所以针对药店层面和百姓层面都有法律法规进行约束。 但为何会约束失效?药店的利润追求和老百姓的便利以及卡内资金的变现, 似乎是某种程度上的不谋而合。所以就出现了现在的滥用医保并且屡禁不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