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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黑榜公告虚假宣传广告 其中药品占三成

日期:2013-05-06   来源:   阅读数:419

     近日,重庆市工商局发布了今年第三期广告监测警示的公告,共33条8类涉及到药品、保健食品、收藏品等商品广告上了虚假广告“黑榜”,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这些虚假广告中,药品占了30.3%,大多数广告都含有虚假的内容、夸大效果、冒用患者名义宣传疗效,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在监测公告中显示,利用患者名义证明疗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夸大治疗效果,明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病作用等成了不良商家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惯用伎俩,在此次监测中,药品虚假广告达10条,占3成,紧随其后的为保健食品、收藏品,分别占到18.2%和15.2%,而且,涉及食品、教育培训、医疗器械、消毒剂的部分广告也登上“黑榜,目前重庆市工商局已经责令相关媒体停止或暂停发布上述广告,并进行立案查处。

  对此,工商部门将根据情况作停发、暂停、整改、曝光和移动等几种处理。仅今年一季度,我市共监测各类媒体广告62.25万条次,并根据违法情况及时进行分类处理,下发审查提示122份、暂停和停止发布广告的产品或服务149个、曝光违法广告15个、移送执法机构83件、移送相关部门79件。

  另外,国家工商总局所发布的《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的严格监管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利用医药资讯专版、节目以及购物短片等形式发布广告行为的通知》当中,均明确了将针对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以及收藏品、手机等商品或服务广告进行重点整治,一经发现有虚假的违规广告,将到市政府进行备案,同时还将在央视进行曝光,对发布的此虚假违法广告的媒体,将被责令停发此类别广告1~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