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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出新型食药监管机制

日期:2013-10-14   来源:   阅读数:344


  对待食药领域的行业监管一般是需要更强力有效的监管态度以及力度,在这方面为了达成目标相关部门一直在致力于监管体制的改革,力争从上层机制建设上更进一步的优化食药安全的监管环境,最近广东地区的食药监管改革再次推出新政策,以往的多头监管将统一的变为由新食药监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监管,也就是说之前的卫生,质检,工商分别拥有的监管职能将全部的划给新设立的食药监管部门,这看似就是增加了是新食药监管部门的监管权,对于新部门来说这自然是一个好消息,然而同时其也就意味着新部门职责将会更加重大,其承担的责任也就更重。

  如果是以往的多方共同监管很容易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一旦食药行业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就会出现找不到责任人的现象,找谁都会说不属于自己的监管范围让去找其他部门,而这种说法在其他部门也会同样出现,如此的责任分摊现象使得行业的监管环境更趋恶化,因为不需要承担唯一责任所以部门缺乏监管的积极性。因此广东地区将职权统一就是为了将责任进行统一,这样新食药监管部门就必须严格的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以避免承担不良后果的唯一责任。

  不过这也不是说新食药监管部门就会成为食药安全领域的老大了,此次新改革的亮点在于新部门将会立足于职权的变更,其发展工作方向将会集中于监管机制和制度环境的建设,这就是要改变之前的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既要加强审批监管也要注意之后环节的监管,从体制上着手进行完善要比周期性的专项行动要更为有效,这样的收权放权机制改革才是食药监管的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