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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监管方能促进药品价改进程

日期:2013-10-14   来源:   阅读数:430


  目前医药监管部门就像保姆和管家一样对行业和市场管的太多,哪里出现问题就去哪里就行政策性修补,最后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个到处都是政策补丁的医药行业,而政策的制定出发点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与市场规律相遇时会表现的尤为突出,比如基药制度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建立一套廉价有效的基本药物目录,这一目录的建立需要政府选择什么样的药品进入以及医院该如何使用这些药品,可以说从基药的生产直到最后的销售政府部门都要进行全程的陪同监管,这就要耗费大量的改革资源,而且药企在这里的积极性也不是很好,因为有些基药招投标过于偏向低价,这与企业的盈利原则是相互背离的,虽然最后药品价格下去了但是药企的经营积极性也被消弱了。

  再者药品的最高限价也是不太符合药品的定价原则的,因为所谓的药品最高价实际上就是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个价格标准而已,其会限制企业的发展,而有些药品的最高限价在实践上收效也并不是多良好,药企完全可以拒绝供应这一类药品然后换个品牌以高价上市,这样做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在药品经营中获取利益。所以改革的重点是要维护好患者利益与药企利益之间的平衡点,只有双方的利益都能平衡才能保证医药市场和行业的平稳发展。

  关于药品的定价还是应该以药品的出厂价为改革准则,在此价格上进行合理的市场调控,而政府需要做的则是监管这一浮动范围的合理性与可控性,以市场规律为主导定价准则然后辅之以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方能看到一个合理的利益平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