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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成本论不宜视作万能定价公式

日期:2013-10-28   来源:   阅读数:372


  消费者花出去多少钱就想要得到对应价值的商品或者服务,这就要求商品或者服务的定价方式一定要合理,按照我国的市场定价原则是以成本论价,因此每一种产品和服务的定价依据都是以成本为基础,这虽然看似有理但是成本的构成也是不一样的,在医药消费市场成本论更是缺乏足够的合理性,比如一种药品的成本一般包括研发技术成本以及生产流通成本,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流通环节过多或者企业营销支出过多都会造成药品价格畸形,而我国医药市场盛行的医药推广惯例更是给药品添加了为数不小的隐形成本。

  其次则是医疗服务费用的成本体系,这里目前通行的依据是医生以及医院的级别,如果是大医院的知名专家那服务费用就要高一些,而如若是基层医院的新医生显然其服务回报就要少得多,这种机制虽然表面合理但是唯级别论价的原则就是合理的吗,对于患者来说医疗服务不是看医生的级别而是其具体的技术能力,医生的级别只是其身份实力的一种表象而不能作为医疗服务技能高低的体现。

  无论是药品还是医疗服务费用当前皆为政府定价方式,而政府定价的依据就是查看其成本,依照前面的成本分析论看其合理性还是相当欠缺的,毕竟政府的灵活性比之市场还是有所不及的,因此其定价的时效性也就显得有些差。

  对此专家分析应该在医疗市场的价格调整中引入市场化原则,利用市场化的自由灵活性等特点来弥补政府定价的不足之处,如此药品就能按照市场供需来自行调价,而医疗服务费用也能更好的表现出医生的技术能力,其工作的积极性也就能更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