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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药材流通得到进一步完善

日期:2013-11-06   来源:   阅读数:378


    当前,我国中药材因为过度的采挖,又没能及时形成保护措施,造成中药材严重缺乏等严重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商务部发布具体消息称:中央对甘肃、云南、湖南、河南、吉林、江西、广东七省提供财政支持,推进该七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国各地区的中药材流通渠道,尽最大的努力在“十二五”期间将中药材流通实现覆盖至全国

    此项政策在2012年就在局部地区进行试点,分别是安徽亳州、河北保定、广西玉林和成都这4座城市。中药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有了明显的进展,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中央对其管理平台和统一软件开发建设都顺利完成。所以在新的一年里,上述七省的中药材建设工作也将可以顺利进行,完成目标。通过相关部分估计分析,在明年将实现拥有覆盖8530个中药材市场内外经营者、35个种植的基地、195家中药材经营企业、338家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20家医院和233家药店的目标。

    在中药材流通市场上出现销售假药,在中药材中添加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这类现象屡见不鲜。面对这类严重伤害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为,建立一个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相当的重要。通过这一体系,可及时索证索要、购销台账,将此制度电子化,提高了中药流通中最为重要的质量关,结合现代化技术,更加可靠、科学、真实,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在中央政策的鼓舞下,据统计得出,通过我国对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完善,全国药业流通企业实施兼并的有329起,并有15家药品流通类上市公司实施兼并重组。相信在未来,中药材流通不断的发展,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