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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药价改只能摸索属于自己的路

日期:2013-12-13   来源:   阅读数:304


  商品经济主导的市场中商品的价格是受供需因素影响的,这样的原理在很多消费领域都是司空见惯的,但是在部分领域这一原则可能不能过度的实施,比如药品就不能完全的按照供需来决定,毕竟其对于民众的身体健康影响过于严重,如果按照供需来说的话那低端药物几乎可以无限制的降价,因为这些药物的总体供应量是大于需求的,而这样的话药企岂不是没有什么获利空间,那谁还会去经营这些廉价的低端药物呢。对应的那些高端的原研药岂不是也能无限制的上涨,其专利掌握在一家药企的手里,无论怎么说供应量都是无法满足市场需要的,这样的定价体系对于患者就是致命的打击,最后恐怕不是疾病要了患者的命而是高价药做了这件事。

  正因如此即便是西方发达市场对于药品价格也是有着严格的监管的,在西方药品的价格形成体系非常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业务基本在几家规模药企的手里,这样就能实现更好的监管,而同样最为复杂的中间流通体系也早已实现了规模化集中化,中间成本体系也是非常的合理完善而不会出现过度加价的地方。至于终端的医院则纯粹是免费的公益机构,依靠国家来投资维持运营,只有私立医院才能提供更为高昂的个性化服务。

  这一模式也被不少国人看好,目前我国的药品价格总体偏高造成了看病贵问题,因此有建议称应该模仿国外的成熟经验进行改革,不过这一呼声也要看到我国的现状,整个药品产业链条形成的现状注定是无法照搬国外模式的,比如药企环节多数都是中小型的仿制药企,其基本的集中化还未实现,而中间的流通商也与药企是一个模样,如此的情形是不可能完全复制别人的道路的,所以我们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辟出属于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