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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儿童基药目录更新 中国努力完善

日期:2013-12-23   来源:医药经济报   阅读数:437

    12月13日,本报记者在由WHO儿童卫生合作中心、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主办的“第五届量身制定儿童药物暨儿童用药安全”高峰论坛上获悉,WHO制定的“国际儿童基本用药目录”(下称“目录”)已更新至第三版。

    据了解,该目录不仅收入了世界范围内200多种已评价安全性和可及性强的儿科用药产品,还帮助WHO判断儿童用药研究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并提醒医药行业及相关独立研究机构须开展工作以填补不足。

    会上,WHO儿童卫生合作中心主任戴耀华指出,下一步,WHO将呼吁各成员国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建立保障各国儿童基本健康的“儿童版基药目录”,中国作为成员国之一,也将积极投身这项工作。

    目录与指南相符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我国人口人均期望寿命比2010年增加1岁,能够接近76岁。到2020年,我国人口人均期望寿命能够达到77岁,即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如何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上述目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在会上表示,完成这一目标最重要的环节在于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后者同时也是衡量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中国在降低5岁以上儿童死亡率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提前完成了联合国提出的“千年发展计划目标”,但中国对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控制还不是非常理想。

    据悉,2011年,我国曾做过一项“关于婴幼儿的死因分析”,结果发现,婴幼儿的死亡原因多半归结为感染,而这些病例中70%以上的病症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由此可见,研发适宜儿童的药物非常重要。

    为有效降低全球的婴幼儿死亡率,2011年,WHO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制定了第三版“国际儿童基本用药目录”,但很多种药物还没有纳入中国基本药物目录,比如儿童常用的治疗腹泻的药物硫酸锌等。

    戴耀华表示,基于各国儿童用药的现状,WHO从2011年开始呼吁各成员国,在各国国家基药目录的基础上建立符合儿童的基本药物目录(儿童版)。同时提出目录中的药品要满足三点要求:一是保证儿童生命健康的基本药品必须都在目录中;二是这些药物与临床治疗指南相符;三是医生根据治疗指南要求保证儿童用药安全。

    对此,卫计委药政司副司长孙阳表示,目前卫计委正会同临床专家梳理临床急需儿童用药名录,然后根据这个名录制定“中国儿童药物优先研发清单”,并优先考虑这部分儿童药品提前投入研发和生产。卫计委也在与发改委商议,希望进一步研究儿童用药的定价问题。

    现阶段,卫计委将与WHO密切合作,将我国基本药物的可及性纳入明年世界卫生大会,希望最终能够形成一个决议,促进基本药物的安全性和可及性。这项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可及性。

    鼓励儿童药研制

    北京市卫生局原局长、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会长朱宗涵在会上表示,儿童健康是儿童成长的基础,合理用药是保障儿童健康的基石。

    但遗憾的是,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是有很多用于儿童的药物都是在成人药物的基础上研制和开发的,并且只在成人中开展了临床研究,缺少针对儿童的临床试验数据。有数据显示,我国50%~90%的儿童用药没有儿童临床研究和评估。

    临床治疗方面,很多医生由于没有儿童专用药物剂型开具,只能简单地将成人药品减量给儿童服用。临床治疗结果显示,这些成人药品被儿童服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的几率均高于成人。

    出席会议的达因药业总经理杨杰告诉记者,儿童专业剂型的生产不仅研发成本高,生产成本也很高,单从去掉药品原有的味道这一点来说,就要增加好多工序,但儿童药品的定价并不高于成人药品,所以很多企业对儿童用药的研发和生产不够热心。

    此外,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药物研发机构大致包括5类,国有研究中心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室、专门从事药品研发的企业、CRO公司,大型企业内部研发中心或研究院,但这几类机构中都没有专门从事儿童用药研发的机构。

    作为国务院儿童用药调研项目组专家,原卫生部部长、WHO驻华代表处张文康也指出,多年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儿童用药存在品种少、剂型少、规格少、不良反应多等问题,我国儿童药物研究、开发、定价等都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张文康表示,为在短期内缓解儿童专用药物问题,世卫组织已在全球发起“量身制定儿童用药的全球活动”,要求各国政府把儿童药物的供应和采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同时要求各成员国调整相关法规,使儿童药品在儿童中能够开展符合人体的安全研究。

    记者了解到,我国近年来在儿童药物的研发、审评、生产和供应等方面制定了很多政策。《“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就明确提出,要完善基本药物目录,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

    主管部门今年在对《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创新的意见》的解读中,也专门就儿童药物研发制定鼓励措施:一是鼓励企业开发适于不同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剂型和规格的药品。针对儿童特殊疾病、罕见病研究开发的创新药,纳入特殊审批程序。仿制药的儿童用规格和剂型申请,可以优先受理和审评;二是积极开展儿童药管理的政策研究;三是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儿童用药在招标、定价、医保等方面的综合鼓励措施等。

    仿制药的儿童用规格和剂型申请,可以优先受理和审评。同时研究儿童用药监测期的设定方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儿童用药在招标、定价、医保等方面的综合鼓励措施。

    除此之外,朱宗涵表示,我国在保证儿童健康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全社会对儿童健康问题的重视也越来越高。2007年起,我国试点儿童医疗保险,到2010年已覆盖全国各大城市。随后又设立了儿童大病救助专项资金,目前,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患儿都能得到有效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