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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禁令今朝解 医药电商注入强心剂

日期:2014-07-17   来源:IT时代周刊   阅读数:352


医药电商多年来的禁地,终于开门迎客。

5月28日,CFDA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允许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允许第三方物流配送药品。分析认为,这个意见稿的字里行间透露出医药电商一直无法涉猎的处方药领域有全面开放之意。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的药品。由于用药安全的原因,此前国家有十分严格的规定,禁止处方药网上销售。根据目前实行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网上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且需要自行建立配送网络。

还有观点认为,此次《意见稿》的另一大亮点是,网上药店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放低。按照此前的监管要求,连锁药店申请网上药店的“通信证”——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没有问题,但单体药店则不行。在新的《意见稿》中,单体药店也将具有申请资格。

多年以来,囿于国家的严厉监管,处方药成为网上药店不能碰的“禁忌”,医药电商一直在夹缝中艰难求生。如今,政策开闸,业界欢欣鼓舞,医药电商的春天似乎近在咫尺。

十年举步维艰

早在2004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就已经开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当年发布。次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正式出台。正是这两部条例,定下了网上药店的门槛以及处方药不得网售的基调。去年年中,CFDA的相关领导依然对外强调:国家不会放开网上药店的牌照,更不太可能准许处方药网上销售。

数据显示,在过去十来年的时间里,已有184家企业获得互联网药品零售资格。尽管“玩家”不少,取得良好发展业绩的却不多。本刊记者了解到的现实情况是,在获得资格的企业中,已投入运营的网上药店约120家,而真正发力医药B2C的企业不足20家。现今销售业绩不错的网上药店,多是销售保健品、计生用品、隐形眼镜、家用医疗器械等,药品并非主力军。而整个医药电商行业的生存现状更是不容乐观。

实际上,比起亲自“冲锋陷阵”,相当一部分获得互联网药品零售资格的企业选择“借鸡生蛋”。数据显示,2013年天猫医药馆的交易规模达20.4亿元,占国内医药电子交易47.89%,同比增长172%。相比之下,自主式医药B2C网站则逊色不少,它们的年交易规模为16.8亿元,占比达39.44%,同比增长98%。

正是以上种种原因,医药电商虽然历经10来年发展,如今依然在蹒跚学步阶段。首批医药电商试水者金象网CEO牛征瞾认为,行业始终没有出现垂直电商巨头和品类局限性有关。他指出,“中国的医药市场格局,医院占主导地位,并不是充分自由买卖的市场。”

国内医药电商举步维艰,《意见稿》的出台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意见稿》降低了医药电商的准入门槛,只要具备药品销售的能力,不论是全国性的连锁药店,还是区域性的药店,在线下能销售在线上也能销售。”九州通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李彩芬的兴奋溢于言表,“新规制定的思路是行业放开,未来行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药品经营最终依靠网上药店的核心竞争力和医药服务实力。”

开闸放“钱”

据业内人士介绍,业界多方已经达成共识:一旦《意见稿》实施,医药电商在短时间内迎来井喷已然是大势所趋。

6月3日,华润集团旗下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健一网宣布完成A轮融资,融资金额高达3亿元,成为首家获资本青睐的网上药店。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健一网获得高额融资这一微妙的时间点,很难说与国家放开非处方药的网上销售全无关联。而市场对于医药电商未来“钱”景的看涨,或许还仅仅只是开始。

根据国外医药行业的数据,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占整体销售规模的30%左右,日本为17%,欧洲则是23%。相比之下,中国医药物资协会所发布的《2013中国医药电商数据报告》显示,2013年网上药品销售总额39亿元,与上万亿的药品销售额比起来不足0.5%。

因此,没有了处方药的藩篱,比照国外医药电商的占比,国内医药电商的发展规模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

目前,医药整体市场规模已突破1万亿元,处方药总额占比70%-80%,如此算来,处方药的总额将超过7000亿元。对比2013年39亿元的网上药品销售额,未来的市场空间难以想象。更值得一提的是,处方药的利润要远远高于非处方药。

分析人士认为,《意见稿》落地必然导致网上药店的产品数量会在短时间内批量增加,处方药需求具备长期性且更利于网上营销的客户转化,将引发国内医药电商井喷式发展,同时也将大大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药价。相应的,医药电商的市场格局将发生明显分化,形成第三方电商平台、全国性网上药店,以及专注于细分领域和区域性经营的网上药店。而长远来看,医药电商的竞争层次将迅速升级,这将从各个方面提升药品市场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医药行业和医药电商走向规范、有序、集中发展阶段。

政策落地的难题

虽然政策开了绿灯,不过医药电商真的要染指处方药的巨大市场,依然还横亘着巨大的“拦路虎”。

有分析指出,虽然现在医院已经基本实现了电子处方,病人拿到手里的不再是过去的“天书”,但电子处方并不对外公开,医院之间的处方信息仍不能共享,病人只能在就医医院完成药品购买。而造成这一现状的根源,无疑是医院利益和垄断。

然而尴尬的是,电子处方的自由流通非食药监局之所能,它基本控制在卫生部门手中。虽然医药电商还有很多其他的办法,比如通过设立坐堂医生、自建医院等,来实现对处方的控制,但这样做成本过高,非治本之途。

除了处方难题,另一只“拦路虎”就是电商网站如何将医保卡纳入支付范畴。此前,由于整个医保体系尚未对网上药店开放,网上药店的销售系统无法做到与医保报销系统有效对接,消费者无法使用社保卡进行报销。现在虽然《意见稿》从政策层面说可以有这样的资质了,但是如何对接,怎么对接,包括医保卡的联网和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都还有待解决。

制度方面的难题或许都能通过技术来解决,但消费者习惯的培养显然并非指日之功。虽然网售处方药有助于降低药品价格,方便用户购买,但处方药毕竟不是普通商品,安全性等问题依然会成为用户选择的障碍。比起电商平台,在医院等专业机构购买显然会更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者对医药电商销售处方药会有一个接受过程,慢性病的药品和自费药会首先流向医药电商。”李彩芬预测。

尽管困难重重,《意见稿》的出台为多年来一潭死水的医药电商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未来,医药电商这一细分领域很可能迎来硝烟弥漫的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