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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比例不应高于20%

日期:2014-09-22   来源:www.qgyyzs.net   阅读数:930

近日,山东省相关部门为了打击故意抬高药品价格,无节制采购药品行为的企业,专门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落实了一项新的政策,无论采购,还是配备药品,其比例都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否则就会遭到曝光。

当这一消息公布后,山东省对基本药物的实施范围和力度都在加大,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一定要严格要求药物制度,认真的将这意见贯彻落实下去,务必要做到没有差率,医疗保险能得到报销,保障到基本药品的供给和使用。对于一些乡镇社区,很多都是没有政府办的,那么在采购药物上,也要按照政府所提出的要求采购药物,让基本药物制度得到保障,让每个乡镇,社区的医疗机构都更正规。

对于市区的话,应先从县级医院,然后再到试点医院的常用药,以及低价药中筛选出需要补充哪些药品,在报备给以上单位,做好实施工作。基层医疗机构不管是采购药品,还是补充药品,都不能超过所有药品比例的百分之二十,这一项政策必须要强硬实施,绝对不能出现大量采购和配备药品行为。在此次公布的意见中还有提到,将会把市场制度透明化,严格的执行下。如有出现利用假证件,故意提高药品价格,或者是药企为了谋取更大利益,形成恶意竞争的,就算是中标了,那么也不可能成功签合同。而不按照合同规定办事的,自然就属于贿赂企业的行为了,一经查到的话,将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而且还会被有关部门调查。

任何一个药企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只要是被国家相关部门给查处了,其之后两年都不能参加任何药品的招标采购。而在针对医务人员上,决不允许通过售药和检查来获取丰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