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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新政胎动:药价管制将放开 洗牌成必然

日期:2014-10-31   来源:米内网综合   阅读数:394

昨日,来自物价系统的消息称,10月27日召开的全国物价局局长会议决定,药品价格将全部放开。药品价格有望迎来市场化。

据了解,根据药品放开进程,计划今年底放开血液制品、全国统一采购的药品和避孕药具、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经国务院审批后, 2015年1月起放开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价格。事实上,在10月22日,江西省已率先宣布放松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管制,放开省管的全部601个非处方药,企业可以完全自主定价。

尽管目前放开药价的实施细则尚未公布,价格放开后是否仍进行政府招标等核心问题还未明朗,但不难预计,药价的放开将对医药行业带来一系列重大影响,医药企业重新洗牌不可避免,医药电商或借此崛起。

药价放开条件已具备

据了解,我国医药生产、流通环境竞争充分,药品品种多,质量和成本差异大,在“以药养医”的体制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现行制定最高零售价的办法既不科学合理,也不可能消除“药价虚高”问题。在全民医保体系已经建立,以及招标采购制度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已具备放开价格的条件。

对此,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秘书长韦绍峰认为,近年来,生产原料、包装辅料、能源动力、以及人力资源的成本持续攀升,尤其是中药材,不少品种价格上涨数倍,给企业成本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但与之相对的,药品价格却迎来了一波又一波的降价潮,造成不少企业苦不堪言,只能停产。韦绍峰认为,价格管制放开后,企业可以根据成本和市场自主定价,这样相对更为合理。

行业洗牌将是必然

据悉,目前医保目录内,中央管理的药品约1500种,地方管理的药品约500种。大多数品种生产厂家较多,药品价格放开后,药企为扩大销售数量必然进行价格竞争。同时,药品招标可能仍将进行,作为采购主体的医院也将可能二次议价。因此,药价放开后,药品价格战在所难免。

华润三九的一位销售经理认为,药品价格放开后,市场将充分竞争,品牌、质量、价格、渠道作用更突出。大企业因为产品销售基数大、营销体系完善,将是价格战的赢家,并且强者恒强;一些规模小的企业将受到较大的冲击,甚至难以生存。

同时,上述销售经理认为,一些拥有重磅独家品种的药企受到价格战的影响小,而一些非独家而单独定价、优质优价的药品,则不得不主动降价,并对同类产品形成压力。再者,一些市场需求大的首仿药也有望在价格放开后,通过价格竞争抢占进口药的市场份额。从细分行业来看,抗菌素、大输液、心血管、消化系统等子行业竞争可能会加剧。

业内人士预计,处方药网上销售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初放开,药品价格的放开,对医药电商可谓是大利好,也是药厂切入药品电子化销售的时机。一些价格高、质量优的非医保品种将通过电子化销售与医生形成联系。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药价放开后,药企为强化实力,兼并收购的意愿也将更强烈,一些处于竞争劣势的药企将主动选择退出,预计医药行业的并购将更频繁。

潜规则或加剧

证券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面对药价放开,不少药企的销售经理则表示了担忧。他们认为,药品价格放开后,潜规则或暗箱操作会加剧。

药企普遍预计,药价放开后医院二次议价难以避免。在现行药品招标中,决定招标入围和价格的是招标办,医院二次议价放开后,医院可以价格为主选择药厂及使用量。如此一来,药企为进入医院和提高销售量,有贿赂医院的动力,而医院相关人员也有可能利用这样的权力寻租。

同时,药企为激励医生多开单,会通过药店等对医生行贿,而随着处方药电子化销售,行贿方式会变得更为隐蔽。

有药企销售经理认为,药品价格放开后,药企将更加强化政府事物管理,对政府事物的投入更大,腐败可能更严重。(证券时报)

发改委发文讨论放开药价 基本药价或于年内放开

中国价格管制体系中的坚冰——药品价格,正在酝酿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采访确认,国家发改委本周已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年内首先放开基本药物价格”等以往的“敏感”说法,首次被明确提出。

本报同时获悉,甚至包括取消主管药品价格的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也成为本周全国物价局长工作会议上的正式建议之一。

药价放开成共识

“这是建国以来对药品价格监管最明确的一次市场化表达,虽然还没有最终成文,但是放开的思路已经确定了,大家也基本达成了共识,必须要市场化。”昨日,有接触过征求意见稿的业内权威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这份已经下发至各省和部分企业的征求意见稿提出,2014年年底前,将最先放开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以及专利药等四项药品价格。

事实上,因为安全性和社会影响等因素,血液制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疫苗等,在药品监管中一直被列入安全监控等级最高的“特殊药品”,从生产经营到仓储物流等都较一般药品更为严格,是市场化最难的领域之一。此次竟最先入选价格放开序列,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对此,征求意见稿表示:“在放开的药品中,血液制品因随着市场发展,生产企业不断增加、竞争加剧,医保目录内已有可替代药品”、“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是实行严格的生产流通管理,定点生产,使用环节几乎不存在滥用情况,市场价格稳定,市场销量小”;而全国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主要是实行统一采购并免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其价格可由财政与有关企业通过协商或招标的办法确定。

对于此前市场普遍呼吁的专利药价格市场化问题,该征求意见稿的表述为:“专利药属于创新药,上市时间短,市场销量小,放开价格有利于提高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根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现阶段中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约2600种,占22%左右;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占77%左右。

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格,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体制——在上述定价范围内,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及国家医保目录中的处方药,垄断生产经营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定价,约1900种;属于国家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及地方医保增补的药品,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约800种。

与此同时,对于药企最为关心的医保目录内品种的价格调整,发改委方面在上述全国物价局长工作会议上也明确称:“拟改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实际购销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具体工作方案2014年11月报国务院审批,2015年1月起实施。”

由于数量庞杂,且牵涉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导致的医保支付能力悬殊的问题,同一种医保药品的价格在不同地区的定价和随后的招标并不简单;而另一方面,由于属于国家付费、用量巨大且定价空间充足,对企业来说,进入医保是保证销量和打通市场的黄金选择,也历来是争夺最为激烈的领域。

“客观地说,这些年发改委对药价的思路基本是对的,但是因为价格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价格问题,牵涉到招标采购的卫计委,医保结算的人社部,解决起来并不容易。”前述接触过征求意见稿的业内权威人士表示,“早在这次之前,他们(发改委)内部就已经多次讨论过价格放开的可能性。”

《第一财经日报》还在昨日拿到的征求意见稿中注意到,发改委方面在解释这一高度敏感的医保目录药品价格放开时强调:“我国医药生产、流通环节竞争充分,药品品种多、质量和成本差异大。在‘以药补医’体制没有根本转变的情况下,现行制定最高零售价的办法既不科学合理也不可能消除‘药价虚高’的问题。在全民医保体系已经建立,且招标采购制度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已具备放开价格的条件。”

药价处“存废”成疑

“除了药价的问题,全国物价局长工作会议上还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