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老年患者药品不良反应上升2.1%
日期:2015-07-21 来源:新京报 阅读数:354
7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4年)》。报告显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覆盖面拓宽,发现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能力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
抗感染药报告数量仍居首位
统计分析显示,医疗机构仍是不良反应报告的主要来源,占报告数量的82.2%。从涉及药品品种看,抗感染药报告数量仍居各类药品之首,但报告比例已连续5年呈现下降趋势;心血管系统用药报告数量为13.5万例,较2013年上升0.2个百分点。从涉及药品剂型看,注射剂报告比例仍然较高,占60.9%,较2013年提高2.2个百分点,口服制剂比例占35.2%。
2014年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中,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7.8%)、胃肠系统损害(占26.3%)和全身性损害(占12.2%),前三位之和为 66.3%。
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量是衡量一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国家食药总局指出,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和参与下,2014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进一步提升,报告数量已接近国际发达国家水平。以县为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覆盖率达到94.4%,全国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量达到991份,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0.8个百分点。
公众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
按报告涉及患者年龄统计,14岁以下儿童患者的报告占10.5%,与2013年基本一致,65岁以上老年人的报告占19.9%,较2013年升高了2.1个百分点。经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分析显示,自2009年以来,该比例持续上升,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该比例更高,占到27.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议:一、关注儿童抗感染药安全性问题,严格按说明书使用抗感染药,尤其是低龄儿童应谨慎合理使用抗感染药;二、关注老年患者合并用药问题,建议老年患者尽量个体化用药,减少并用药品种类,注意给药途径和时间;三、关注基层医疗机构中药注射剂使用安全,建议加强合理用药宣传和紧急救治培训。
国家食药总局提醒,用药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及时向经诊医生报告,也可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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