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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破除医院丑陋规定 利好11类医用耗材

日期:2016-01-05   来源:中国医疗器械   阅读数:551

    打压耗材价格、缓解百姓看病难、严惩耗材商业贿赂,在此世风日下,确实令大部分耗材供应经销商和供应商苦不堪言。但国家发改委的一纸文件却让耗材企业回本有了一丝转机。

  转机来源于国家发改委的一纸文件

  2015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一条规定:

  各地受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受《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限制。对涉及试剂、耗材和设备等医用产品的项目,只要相关产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生产、具备市场准入条件,均应纳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范围。

  11类耗材助耗材企业回本

  也就是说新增医疗服务以及相关的试剂、耗材和设备不会受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限制,这对耗材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重大利好。

  举个简单的例子,例如腹腔镜下胆囊摘除术,原先是不再按开腹胆囊摘除术+腹腔镜使用费的方式计价。但如果你新增一种医疗服务,用的是同一种耗材,这种耗材就可以不用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收费,这样就可以缓解因打压价格而不能回本的压力

  以下是中国医疗器械整理出的11类耗材,这11类耗材不会受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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