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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介绍福建医改经验:药价问题、医保改革等新探索

日期:2016-07-13   来源:国家卫计委官网   阅读数:390

7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了例行新闻发布会,此次的主题是介绍福建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的摘录:

五方面新探索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 姚建红:

首先把福建省医改工作情况和大家汇报一下。

2009年3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坚持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从基本着手,从基层改起,改革层级逐步向上延伸。“十二五”期间,各项深化医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展。“十三五”是深化医改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实现2020年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目标的关键时期,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性矛盾日益凸显,改革的联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推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在基层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拓展和深化的基础上,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能够更大程度地发挥良好的示范效应,对全面实现整个医改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突破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经过前几年的实践,改革中一些好改的、容易改的任务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往往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通过省级试点进一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和探索实践的力度,推动制度突破和逐步定型。

二是有利于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省为单位,高位推进综合改革,有利于更好地完善改革制度框架,加快实现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避免形成改革的孤岛和洼地。

三是有利于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化医改必须坚持人民健康利益至上。通过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在一些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起新的体制和机制,更多释放改革红利,增加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

由此,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2015年起,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2016年新增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七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到11个。从首批4个省(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工作推进情况看,试点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不断增强,医改工作逐步从试点探索、单向突破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探索总体进展顺利,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解决了一些体制机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福建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在综合医改试点中做出了很多新的探索。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三医联动”领导体制,将涉及医改主要工作的卫生计生、医保、药品流通等工作由一位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加强对医改工作统筹协调。

二是强化改革的系统性和联动性,要求市县医疗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偿政策“三合一”。

三是明确改革四项任务:第一以“强基层”为重点,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第二以“公益性”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第三以“保基本”为原则,统筹推进财政、医保、医药、卫生和价格等配套改革。第四以“多元化”为导向,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

四是实行五条差别化政策:第一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投入政策,向县级公立医院倾斜。第二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合理就医流向。第三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遵循越往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幅度越小、财政投入越大、医院分担越少原则。第四实行差别化人事政策。第五实行差别化绩效考评。

五是福建扎实有序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提升全民基本医保保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深化基层综合改革,社会办医取得新的突破。其中三明市作为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在强化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也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广三明改革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关注和全力支持福建省医改工作,通过派驻驻省联络员和联系专家,密切跟踪试点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新经验,指导和协助福建开展工作。

改革七大做法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朱淑芳:

作为全国首批医改综合试点省份,近年来,福建省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和国家相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三医联动”为抓手,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切入点,不断总结完善三明等地的创新经验,全面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统筹谋划,注重医改顶层设计

认真做好顶层设计,是实施改革最关键的第一步。福建省在医改综合试点启动之前,采取先行先试、典型引路的做法,如三明市以设区市为单位整体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厦门市作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分级诊疗方面试出了经验;石狮市以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探索出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模式;长汀县采取“一归口、三下放”的方式推动基层医改。在充分吸收三明、厦门、长汀等地医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初,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改革方案以“三医联动”为主线,提出了“12345”医改总体思路。即一个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两大改革重点:突出“强基层”和突出体制机制创新。

三个推进阶段:2015年实现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到2017年,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普遍建立。四项主要任务: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各项政策配套改革,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五条差别化政策:即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价格、人事、绩效考评政策,并明确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同时,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先后出台配套文件30份,医改顶层设计渐成体系。

二、领导重视,强化改革组织保障

医改堪称世界性难题,改革初期需要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加以推动。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承担领导改革的第一责任和政府的办医责任。一是创建“三个一”办医领导体制。即:一个领导小组,负责医改决策部署,由省委书记亲自担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一个领导分管“三医”,负责医改具体策划。即将卫计、医保、药品流通等工作由一位省领导统一分管,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统筹协调;

一个组织机构,即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委),作为实施改革的具体平台,并要求“三个一”领导体制省、市、县(区)全部覆盖。各级医管委主任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把分散在编办、卫计、人社、药监等部门的相关职能进行归拢,专职履行政府办医和监管公立医院资产运行的主体责任。目前,省医管委内部成立了综合管理组、财务资产组、人事薪酬组、医疗价格组和医疗保障组等,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各组组长,制定了内部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并采取月末定期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省医管委成立以来,已研究并实施了省属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院长目标年薪制改革、医疗价格调整等重大改革项目。

二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省级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与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包保责任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并将医改重要指标纳入省政府对各设区市的绩效考核。省医管委建立工作组挂钩联系省属公立医院制度,加强指导督查。同时,还整合卫生信息资源,搭建了全省医改效果监测管理平台,及时分析评估全省医改动态。

三、“三医联动”,加大“治药”力度  

“三医联动”、治药为先,福建省充分吸收三明经验,从挤压药品虚高水分入手,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全面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一是政策配套“三合一”。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助等政策同步出台、同步实施的办法,按照价格由高到低的平移原则,即省、市、县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医疗服务价格分别按90%、85%、82%补偿,财政分别按0%、10%、15%补偿;实行耗材零差率,医疗服务价格分别按100%、100%、82%补偿,县级公立医院财政按15%补偿。同时,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全部按规定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以保证不增加群众负担、医保资金运行平稳和医院收入得到合理补偿。二是两零两降“面过半”。即药品、耗材实行零差率,检查、化验降低价格,价格平移调整面必须过半,发挥价格调整的整体效应。三是差别化调整“四拉开”。即采取差别化的价格政策,拉开省、市、县价格差距;拉开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价格差距;拉开不同诊疗水平医生的诊疗价格差距;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价格水平。从价格政策层面引导患者分流就诊。四是突出重点“减负担”。对需常年治疗、原本就医负担较重的部分特殊患者群体,如尿毒症、长期放疗患者等,合理控制调价比例,实行特殊的医保支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