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招商网

首页 > 医药资讯 > 详情

浙江发展中医药,作出哪些举措?

日期:2018-01-15   来源:   阅读数:357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点意见,第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第二、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第三、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服务;第四,推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第五、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第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第七、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第八、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第九、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其中,在“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方面,重点指出浙江省要建成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以及综合医院应设立中医科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意见》提出,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综合医院应设立中医科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其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开办中医诊所依法实行备案制。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责权。

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和技能,支持中医师学习现代医学知识。

推动“互联网 + ”中医医疗,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推广利用信息技术提供网上预约挂号、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结算支付等服务。

同时,在“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方面,重点强调要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强化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

《意见》提出,完善省级名中医评选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

此外,在“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方面海提出重点支持“浙八味”及铁皮石斛、灵芝、西红花、银杏等道地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等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