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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全文:11方面44个要点

日期:2018-02-02   来源:中国中医(微信号 satcm01)   阅读数:63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我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1月20日

2018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深化中医药改革,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等重要文件,主动对标党的十九大做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中医药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结合起来,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党员干部培训轮训,切实把中医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2.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在中医药系统落地生根。推动完善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中医药的重大问题。召开推进落实支持地方中医药发展意见协议专题座谈会,健全局省合作机制。

3.全面加强中医药系统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中医药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中医药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日常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推广基层党建典型经验做法。完善社会组织党委管理机制。

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开展“超标准接待、超标准出行”专项治理,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政治巡视,启动新一轮巡视工作,持续监督执纪问责。

5.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按照中央部署,以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中医药系统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更加自觉地为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

6.全面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协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医药法实施调研,召开中医药法施行一周年座谈会。统筹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制度、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办法、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等法规制度制定。加快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制修订进程,做好中医药法学习培训、执法监督和贯彻实施等工作。

7.推进《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各地全部出台贯彻战略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地落实。开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年度监测和督导,动态把握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抓好已启动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岐黄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做好其他重大项目启动实施准备工作。持续做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中健康扶贫工程的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实施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行动,统筹谋划雄安新区中医药有关项目。

8.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工程,做好工程实施评估。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统筹推进“四个一批”建设。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帮助五寨县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三、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独特优势

9.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中医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基本医疗服务包和推荐使用的个性化中医治未病服务包,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下沉基层牵头或参加签约团队。

10.纵深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推动中医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继续推广广东省中医院等单位典型经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和20%的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制定章程。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持续探索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医院运行新机制。推动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中医医院考评机制,同步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参加北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综合绩效考评。

11.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完善中医药参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联系点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试点探索中医药收付费方式,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新修订的100个中医临床路径。

12.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开展行动计划实施中期督导。修订《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评选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探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新机制。

13.加快推进社会办中医。深入实施《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的意见》,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做大做强,推动跨省连锁经营、规模发展。

四、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4.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开展大型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院巡查,做好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建设,启动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实施新一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深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深化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强化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开展省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举办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培训班。开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抽查,做好中医医院抗菌药物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15.做好中医药应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灾害事故等卫生应急工作。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机制,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

16.促进中西医协同。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印发《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2018年版)》。开展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提升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健康城市建设、爱国卫生等工作。

17.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发展。贯彻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广一批少数民族医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整理一批少数民族医药特色养生保健技术。

五、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18.促进中医养生保健发展。印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建设一批全国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制定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治未病工作指南。推广一批针对特定人群的中医治未病调理方案,发布一批治未病特色技术方法。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开展效果评价。

19.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