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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4+7进展超预期,27.3%采购已完成

日期:2019-04-17   来源:中国政府网   阅读数:403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4+7已经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这个数字超出了预期。

▍4+7约定采购量,已完成27.31%


今日(4月16日)下午2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陈金甫具体介绍了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情况,截至4月14日24点,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量达到了4.38亿片支。这意味着,总金额共5.33亿,4+7已经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这个数字超出了预期。


同时,这也消除了以往人们的担心,就是说医院采不采、用不用。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都得到了保障,使用量超出了预期,有关政策基本上全面落实,比如医保的预付、医院使用以及回款等等。从试点的效果来看,试点地区肿瘤、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用药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


据了解,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试点工作,4月3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试点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试点取得的初步成效,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部署,要求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中标药品的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接着,陈金甫介绍下部分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下面三方面的工作,因为试点是个周期。


一是继续扎实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加强试点监测和督导,指导试点地区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促进中选药品的优先使用,能够让患者真正得到改革试点的实惠和红利。


二是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及时启动试点的评估、总结,指导完善试点政策。


三是按照国务院43次常务会议的部署,根据试点评估的结果,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完善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和制度,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


▍扩大试点:认真总结评估,完善政策后推进


在解答记者的问题“医保局如何看待非试点地区患者对两地药品价差的质疑”时,陈金甫表示,这是局部地区试点产生的必然现象,“4+7”中标地区用的中标药品总体平均降幅52%,单个药品有些降幅达到96%,显然非试点地区的价格就没有降下来。这说明确实存在着药价虚高。


而这次招采,实际上不是政府定价,不是国家谈判,是企业之间按照市场规则,针对不同的情况,产生的一种自我价格竞争,所以这还是符合市场发现价值的作用。这样一个降幅,显然对非试点地区来说,这个效果没有达到,试点地区获得了这样一个改革的红利。


所以,陈金甫接着介绍,这次43次常务会议上已经做出了部署,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扩大试点。但是,如果要进一步扩大试点,也不是一蹴而就、急功近利的事。刚才曾主任讲过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价格对供应的影响。如果价格过低了,对企业来说,没有积极性,就造成短缺;如果价格不能合理地体现竞争,就产生虚高,对老百姓就产生费用负担。


因此,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总结各地区试点的经验,来检验各项试点政策配套措施一些持续性的功能。我们还会按照国务院部署,在进一步扩大试点方面,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策,再拿出一个推进的方案。


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医疗救助吹风会文字实录


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4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药品集中采购短缺药供应及医疗救助的工作汇报,要求更多让群众在用药就医上受益。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今天下午我们请来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先生,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作介绍,并回答大家的提问。首先我们请曾主任作介绍。


曾益新: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按照安排,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我们做的一些工作,还有今后的一些设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国务院常务会专门听取汇报,研究药品供应保障问题,要求密切监测药品短缺情况,拿出标本兼治的举措,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充分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的作用,2018年以来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第一,开展部门联合调研。我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药品短缺、涨价和垄断等这样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到了14个省份开展联合调研,摸清情况。


第二,加强部门之间的会商联动。先后九次启动会商联动机制来应对短缺问题,重点协调解决了一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供应问题,药监局将临床急需、市场短缺药品的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审批范围,推动建立药品停产报告制度。


第三,强化监测预警和分类应对。搭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形成需要国家层面关注的易短缺药品清单。医保局指导落实短缺药品挂网采购政策。


第四,推动做好短缺药品集中生产和储备。工信部牵头组织认定三个联合体作为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可保障大约60种易短缺药品的稳定供应,持续推进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


第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加强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持续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对冰醋酸原料药垄断案和扑尔敏原料药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做出了处罚。


总体来看,与2017年情况相比,去年以来绝对性短缺的药品数量少,主要是由于市场供应减少或者供需结构性失衡、政策不完善,部分原料药被垄断以及配送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造成了一些阶段性或者局部性的药品短缺。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持续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从提高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完善用药管理、清单管理和停产报告制度,增加药用原料有效供给,推进市场撮合和小品种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药品价格监测和监管力度,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和储备机制等方面,来进一步健全药品生产、药品供应、药品价格的管理机制,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我就简单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胡凯红:下面请陈局长介绍情况。


陈金甫: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药品集中采购的情况和医疗救助工作的情况。


第一,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情况。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试点工作,4月3日,召开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试点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试点取得的初步成效,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部署,要求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中标药品的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今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使用的方案》,也就是国办发2号文件,方案实施以后,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包括卫健委、药监局、工信部等有关部门进行狠抓落实,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了试点工作的要求。


第二,相关部门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