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8个品种,又一省宣布第二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日期:2023-03-28 来源:医药代表 阅读数:670
第二批的目录各省陆续发布中。
吉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全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随通知公布了《吉林省第二批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共有 48 个品种,大家可以对照下国家版的,看看新增了哪 18 个,有没有自己的品种?
1奥美拉唑
2人血白蛋白
3头孢哌酮舒巴坦
4依达拉奉
5银杏叶提取物
6泮托拉唑
7复方氨基酸
8地佐辛
9倍他司汀
10布地奈德
11烟酰胺
12头孢他啶
13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14艾司奥美拉唑
15吡拉西坦
16左氧氟沙星
17法莫替丁
18奥拉西坦
19雷贝拉唑
20前列地尔
21骨肽
22罂粟碱
23烟酸
24乙酰谷酰胺
25兰索拉唑
26脑蛋白水解物
27美罗培南
28磷酸肌酸
29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
30头孢噻肟
31谷红
32肌氨肽苷
33杏芎
34参芎
35奥扎格雷钠
36二丁酰环磷腺苷钙
37克林霉素
38曲克芦丁
39复方骨肽
40氧化樟脑
41氨溴索
42丹参川芎嗪
43肌苷
44天麻素
45复方三维B(Ⅱ)
46甘露聚糖肽
47罗沙替丁醋酸酯
48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和其他省一样,吉林省卫健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省级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机构的合理用药管理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制定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且必须包含《省级目录》的全部药品。医疗机构目录制定完成时限为4月20日之前,目录形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第二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备案(只备案通用名,无需备案规格),要求备案目录为纸质版并加盖本机构公章、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医疗机构在目录备案之后3个工作日内,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机构目录。
另外,吉林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中有11种药品调整出《省级目录》,针对调整出目录的药品,应继续原监控措施至少满1年,掌握其处方点评、使用量、使用金额等情况,持续促进其合理使用。
同时,各医疗机构应每季度对本机构《吉林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监测指标》进行监测、汇总、分析。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等措施,保证用药合理性逐步提升。严格落实非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发现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等问题时要及时开展评估,对不适宜率高的药品应及时纳入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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