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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开场!15省联盟,开启带量采购

日期:2023-07-11   来源:医药代表   阅读数:544

下半年的节奏依然很快,新一批带量采购来了,49 个品种!

上海联盟采购办公室发布《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SHLM-YD2023-1)》,宣布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组成地区联盟,成立国家集采药品接续上海联盟采购办公室,开展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具体经办工作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负责实施。

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协议签订还是老规矩,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除此之外,上海联盟采购办公室今日还发布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1 日起,开展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31 日(星期一)上午 10 点开始接收申报材料。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1 点

(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505 号四楼会议室

申报信息公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1 点

(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505 号五楼大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