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打制售假冒食品、药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日期:2025-02-20 来源:中新经纬 阅读数:55
中新经纬2月20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表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药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到,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围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采取了哪些举措?
刘太宗介绍,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聚焦重点热点领域,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具体来看:
一是依法惩治民生领域侵权假冒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检察机关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领域,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药品、日化用品、服装箱包以及盗版书籍、玩具、软件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针对此类案件呈现出的产业化、链条化特点,注重审查发现原材料提供、生产、包装、销售等各环节犯罪线索,深挖彻查上下游关联犯罪,实现全链条打击。
二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提升综合保护质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落实“一案四查”机制,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以综合履职更好守护民生福祉。全面推开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充分保障权利人的知情权和诉讼参与权。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保障权利人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085件,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减轻权利人诉累。积极稳妥开展涉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96件。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依法移送行政机关处理,筑牢民生安全“防火墙”。
三是坚持惩防并举,推进综合治理。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针对检察监督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社会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为群众纾困解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单位沟通,做好知识产权案件矛盾化解工作,持续做实检察为民。(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