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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停止部分中药配方颗粒产品挂网采购的公示

日期:2026-01-16   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68

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中心对已挂网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进行清理。部分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因各种原因(详见公示内容)已无法进行医保报销结算或在辽宁销售。中心现将这部分产品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该部分产品将停止挂网采购。

一、公示内容

拟停止挂网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

三、申诉受理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申诉函(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并逐页加盖鲜章。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80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保障部。

收件及咨询电话:024-23448115。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