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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收到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

日期:2026-02-13   来源:蒲公英ouryao   阅读数:57

事件经过:2025年12月8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药集团江西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泰容产投将持有的公司50,10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8.73%)以11.043元/股的价格分两次转让给江药控股,总价款为 553,254,300 元;同日泰容产投与江药控股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拟于《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泰容产投与江药控股将就涉及公司的重大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并按照江药控股意见做出意思表示相同的决策,以确立及稳固江药控股对公司的控制地位。

2026年2月6日,公司收到江药控股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其控股股东江药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对江药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上述协议转让第一次股份交割实施完成及《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江药控股将持有公司42,30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37%),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公司14.37%的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泰容产投变更为江药控股,实际控制人将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复;本次协议转让事宜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等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