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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部分基层医疗机构 药品按照购入价格销售

日期:2010-01-02   来源:   阅读数:238

   家住红星新村的60岁王老伯,是低保户,身患高血压的他要长期使用血塞通这种药品,别人需要花23元购买,但王老伯只要20元。这是源于台江区实行的低保户家庭只要付药品购入价格的优惠政策。

  不过,从今年开始,不只是王老伯这样的低保户可享受到这些优惠。福建省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今起实行按购入价格销售,这就意味着,市民到这些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药品价格将下降。

  昨日,在台江区瀛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忙着修改电脑上的药品价格单。今日起市民见到的药品价格要比原来的降低15%左右。其中,西药和中成药的价格将降低15%,中药的价格将降低25%。

  目前,台江区除了瀛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义洲、后洲两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同时实行相同的政策。据台江区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这三家卫生服务中心今后不再配备和使用非目录药品(临时用药除外),目前库存的非目录药品,今日起,也要按照购入价格销售。

  福建省基层医疗机构增补148种基本药物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在国家出台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目录后,福建省日前制定了《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除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还增加了福建省增补的非目录品种。

  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455种,其中,国家基本药物307种,福建省根据本省的特点,增补的非目录品种148种。其中西药304种,中药151种。

  据介绍,福建省目前基本完成了药品集中采购非经营性网络平台建设,启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目前正在确标中。今后福建省实行了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制度后,药品的价格还将迎来新一轮的降价。
  众所周知,药品销售是医疗机构的重头收入。“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50%左右。”瀛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郭实介绍,实行这项政策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少了不少收入。不过,这些费用将由政府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