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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圆满完成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

日期:2010-08-12   来源:   阅读数:307

    为加强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监管,保障患者用氧安全,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分三个阶段历时2个月圆满完成了全省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  
    2010年4月中旬,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卫生厅联合印发《甘肃省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全省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对市、州局监管人员和专项检查人员进行相关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确定全省专项检查工作目标,明确检查方法、时间、内容,细化分解省局和市州局的工作任务,重点突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核查落实三个环节。各市州局均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深入辖区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嘉峪关、酒泉、张掖、平凉、定西等市局分管局长带队深入医疗机构摸底了解分子筛制氧设备情况,对辖区内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逐一进行了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武威、金昌、天水、临夏等市州局将专项检查列入上半年重点监管工作来抓,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管力度,探索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管的方法;兰州市局充分调动市稽查局、县区局监管作用,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优势,加强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整治力度和患者用氧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