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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已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全覆盖

日期:2013-01-06   来源:   阅读数:531


    近日,来自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显示,去年宁波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了103万,总体参保率超过了96%,提前完成了十二五居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人员的全覆盖,实现制度全覆盖后,宁波市社会保障体系大步迈向人群全覆盖。

    伴着社会保障政策的不断完善,大大增强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吸引力。我市去年将被征地人员和土地流转人员纳入了居民医保保障范畴,对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政府全额补助对象的范围进行了扩大,降低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付比例,且规定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也可领取生育医疗费补助等。这为城镇居民医保保障的扩面提供了前提条件。

    为了确保低保家庭、社会扶助家庭成员及重残人员、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待遇,在我市,无需个人缴费困难群体就可参加居民医保。大学生参保人数的稳步增长。去年,我市23所高等院校大学生参加市区居民医保的人数占学生总数的94.22%,参保覆盖率在稳步提高。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的有103.11万名,与比2011年比增净17.3万人,总体参保率为96.77%,提前完成了《宁波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居民医保覆盖率95%以上的目标。作为自愿参保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宁波已经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全覆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