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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调整应把决定权交还市场

日期:2013-03-05   来源:   阅读数:375


    我国药品的价格一向严格受政策管制约束,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定价自主权。而近些年在医改的推动下降价缓解患者买药经济压力成为政策的主要方向,但是随着近期发改委降价政策的发布大量化学药物企业都没有及时申报药品出厂价,即便发改委给出了一定时间的延长期限仍然有部分企业没有按时申报,针对此次申报价格的集体延期现象专家指出这是企业集体对药价调整的抵抗。业内人士指出发改委之所以要企业申报药品出厂价就是为了研究清楚并掌握企业产品的成本和最后大概利润以做好价格调控的准备,出发点是好的但收集企业产品成本和利润信息这种方式就肯定会被企业所抵制了。

    一般企业产品的出厂价和涉及成本和利润等企业商业秘密,每家企业都不会对外人透露这些信息。但政府部门直接收集的方式却没有考虑到行业的默认规则,药品作为一种产品首先就具有商业属性,商业产品必然要涉及到商业竞争,而价格就是竞争的一种方式,政府机构若是强行按统一标准制定商品价格必然不利于企业商品的市场竞争,这样就会使竞争失去其必有的公平公正。

    一种药物商品的价格应该由药物的质量优劣和市场需求来决定,政府机构调控价格就会使药品优劣无法体现出来,其价格也无法更好的体现其本来的内在价值,因此专家建议药品价格调控本没有错,但应该采取更加理性的方式而不是触动企业商业机密,按照市场规律来合理监督调控才是理性之举,这样不仅使我国药品市场更加健康而且不会受到太大的抵触情绪。只有合理的方式才是有效可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