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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与营销成本共存的必然性分析

日期:2013-08-09   来源:   阅读数:390


  只要不是专利主导类型的商品在市场经营上都是需要用广告辅以渠道来打开市场的,比如伟哥产品专利到期之前其完全不用过多的广告营销就能轻松的获得大量的市场以及利润,广告营销依靠专利技术的口碑自然达到,而至于该药品代理商体系的建设其实同样不用费心费神,因为有这种药效的产品只此一家自然各大代理商会主动上门寻求代理机会。但是一旦专利到期各家仿制药企获得仿制机会就会迅速形成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此时就会逐渐形成同质化竞争的局面,而每一家药企的产品都需要做好自己品牌的营销广告才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同样后期的渠道建设也需要自行建立,药企也需要通过医药招商来完成药品的推广工作。

  这一现象在感冒类药物领域更是明显,因为这一市场的竞争形势更显激烈,无论是化学药物还是中成药都在感冒药物之中开发出多个品牌,有时候同一种原料都可能有好几个对应的不同品牌来争夺市场,这些品牌在争夺市场的过程中只有拿出自己全部的实力才能获得一部分市场,毕竟缺乏核心技术竞争力的产品是无法拥有稳定市场的,消费者不知道一个品牌就会去选择类似的产品,这就需要广告的大面积覆盖,同时消费者知道品牌以后如果无法方便的看见并够购买药物其依然会去选择相似效果的其他品牌产品,这就需要看药企的医药代理网络建设成效了。

  而从这点来分析其实仿制药中间的营销成本是必不可缺的,虽然仿制药的发展目标是为了降低药品价格但是其同时也必然带来较高的营销成本,但是相对于专利药这些成本依然是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只要控制合理就依然对广大民众产生极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