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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叶乱象惊醒药企 提取物市场欲涅槃重生

日期:2016-08-25   来源:大品种联盟   阅读数:364

2015年5月,因企业擅自改变银杏叶提取物生产工艺所引发行业轩然大波的“银杏叶事件”,不断牵连出新的下游制药、保健品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开展银杏叶药品和保健食品专项治理行动,旨在彻底净化银杏叶药品市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本文试图对此事件进行梳理、归纳与分析,从而引发思考,以警示行业严守法规,用诚信生产与经营来确保药品和保健食品安全有效。

  银杏叶事件

  1.1起因

  2015年5月8~10日,CFDA组织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万邦德(湖南)天然药物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购进银杏叶提取物投料生产银杏叶片和银杏叶胶囊,生产管理混乱,伪造物料购进台帐及银杏叶提取物的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等问题。

  2015年5月9~11日,CFDA组织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擅自改变提取工艺生产银杏叶提取物,由稀醇提取改为3%盐酸提取;从不具备资质企业违规购进银杏叶提取物,且其提取工艺也为3%盐酸提取;将非法银杏叶提取物用于银杏叶片生产并销售;将外购的银杏叶提取物重新更换该厂标签后销售给其他药品生产企业;伪造批生产、物料管理记录。“银杏叶事件”违规违法行为。

    1.2治理行动

  CFDA综合各种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针对“问题”银杏叶提取物安全性风险的彻查风暴,各地的药监局纷纷开始查封、下架相关含有问题企业的银杏叶提取物的系列产品。从CFDA的执法决心来看,银杏叶药品和保健食品市场将出现较大范围的震荡。

 

    从2015年5月19日截至11月5日,CFDA以通告、通知和公告等形式发布37次有关“银杏叶”的专项治理的文件,仅6月8日就发布了4次公告。主要治理情况如下(数据与信息来源于CFDA官网)。

  1.2.1开展银杏叶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治理行动

  CFDA5月19日发布了《关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药品的通告》。5月20日发布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所有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制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擅自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相关物质、从不具备资质企业购进银杏叶提取物等违法行为。5月21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部署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工作。强调要对已有案件线索一查到底,对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购买非法银杏叶提取物的24家药品生产企业,逐一核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停售停用、查清流向、召回产品、暂停生产等措施,依法严肃处罚企业违法行为。要求充分认识当前银杏叶药品问题的严重性,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治理,彻底净化银杏叶药品市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5月25日向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监察部通报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药品案件查处情况。5月29日飞行检查查明,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购进部分批次银杏叶提取物,并以本企业名义销售给其他药品生产企业,其行为涉嫌违法。6月4日颁布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及银杏叶胶囊中游离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应对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中的违规环节。

  6月8日①按照补充检验方法,银杏叶药品生产过程中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将被检出;②各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企业(含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提取物生产企业)、银杏叶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要根据补充检验标准,对本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生产的所有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和银杏叶胶囊逐批进行自检;③所有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要根据注册申报的银杏叶提取物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立即开展自查。

  6月10日对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8月10日颁布银杏叶软胶囊、滴丸、舒血宁注射液及其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银杏达莫注射液、银杏叶滴剂中游离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和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及银杏叶胶囊中槐角苷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

  9月10日开展第3阶段银杏叶药品专项监督抽检。旨在第1、2阶段银杏叶药品专项监督抽验的基础上,对已检出的不合格药品按《槐角苷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为后续银杏叶药品案件查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2.2银杏叶药品专项监督自检和抽验情况

  CFDA对药品检验情况进行通告,6月22日,90家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含分散片)和银杏叶胶囊生产企业,产品共5161批次进行了自验,不合格产品批次2335批,占全部批次的45%;不合格产品的企业55家(占比61.1%),其中全部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企业30家(占比33.3%),其中部分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企业25家(占比27.8%)。

  7月2日,在第1批抽验284批,其中检出不合格药品67批,占全部产品的23.6%,涉及24家药品生产企业。

  7月31日,在第2批抽验的194批药品中检出不合格药品118批(60.8%),涉及31家药品生产企业。有29家企业102批药品为企业自检不合格,抽验结果与企业自检结果一致。4家企业16批药品企业自检合格,监督抽验结果不合格。经深入调查确认,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跨海生化药业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存在调换留样伪造证据、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

  9月8日,查明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告虚假自检结果,同时伪造批生产检验记录,调换留样样品,致使CFDA在《关于90家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自检情况的通告》(2015年第24号)中将该企业列入自检全部合格企业名单。

  10月15日,共检验168批样品,包括银杏叶软胶囊38批、银杏叶滴丸24批、舒血宁注射液62批、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7批、银杏达莫注射液36批、银杏叶滴剂1批。其中,检出不合格银杏叶软胶囊16批,不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有3家;不合格银杏叶滴丸13批,不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1家。舒血宁注射液、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银杏达莫注射液、银杏叶滴剂4个品种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10月15日,在第1、2阶段检出不合格的185批银杏叶药品中,共有125批药品检出槐角苷,涉及27家企业,这些企业涉嫌非法添加或使用非法添加的银杏叶提取物用于银杏叶药品生产。

  自验不合格率45%。综合两阶段银杏叶药品专项监督抽验情况,抽样企业覆盖率达到78%,产品批次覆盖率达到12%,抽验不合格率38.7%,抽验结果表明绝大多数药品生产企业自检结果可信。自检和抽验不合格药品涉及57家药品生产企业,占全部被检企业62%。不合格的银杏叶药品中槐角苷检出率67.6%,涉及27家企业。银杏叶软胶囊不合格率42.1%,银杏叶滴丸不合格率54.2%;舒血宁注射液等3种注射剂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1.2.3专项监督保健食品情况

  CFDA对保健食品自检等进行通告,7月3日,全国共有168家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企业报送了自查情况。其中,157家企业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了保健食品,自检银杏叶提取物原料359批次,其中,328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18批次尚在检验中;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原料涉及8家保健食品企业。7月7日,排查203家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其中在产企业129家中,有12家购进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原料。检查发现涉嫌不合格原料5.94吨,不合格保健食品30.864吨。

  1.2.4银杏叶提取物产品检测结果

  具体结果见表1~4。银杏叶提取物产品自检信息显示,7家企业全部批次产品不合格53批;8家企业部分批次产品不合格77批,合格225批;20家企业全部批次产品合格959批;共计1314批,合计不合格批次130批,合格批次1184批,不合格批次占比9.89%,全部批次产品不合格企业占比20.00%,部分批次产品不合格企业占比22.85%,产品不合格企业占比42.85%。

 

 

  目前,银杏叶口服制剂国产药品的批文有118个,近半数企业涉事其中,涉上市公司已达11家,波及247个保健品企业。规模约45亿元的银杏叶制剂市场受到影响。同时,问题药品(保健食品)的流向复杂,全国26个省市2万多家医院被波及,还有难以清查的保健食品销售终端,全部召回并不容易。

  1.3处罚

  CFDA于2015年11月5日发布了《关于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处罚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219号),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提出了分类处罚原则,见图3~5(信息来源于CFDA官网)。

      银杏叶事件分析与思考

  2.1应用与市场

  2.1.1银杏叶制剂

  银杏叶的现代开发与应用研究始于德国,主要作用于脑部、周边等血液循环障碍,对失智症、血管性痴呆、老年性痴呆有较好疗效。银杏叶提取物制剂与保健食品可谓是当今世界市场上最热门的植物药产品之一。自20世纪60年代国外科学家率先从中国古老树种——银杏的树叶里提取出具有抗心脑血管疾病的成分银杏黄酮与银杏萜内酯以后,全球各种银杏制剂加上形形色色的银杏保健食品与含银杏叶提取物的化妆品等充满市场,在心血管疾病发病率较高的美国、西欧及北欧等全世界至少有130多个国家在销售银杏叶提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