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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营销装进笼子里

日期:2014-12-10   来源:中国医药联盟   阅读数:181

在博客中,我曾经三度试图给营销下定义。而在公开发表的文章和著作里,我也曾经三度盘点营销。为此,形成的文字不下五万字。

为之付出了青春的营销,居然让我如此纠结。

在这种纠结产生之前,尽管我并不迷信跨国公司营销,但我始终认为那是中国企业学习营销的标杆。然而,当华尔街巨头的贪婪引发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时,当众多跨国公司在中国、在国外的不良行为相继曝光时,当台湾出现作呕油事件后,让我隐约之中曾经对营销纯洁性的怀疑,逐渐明晰起来——实话实说,基于对资本本质的理解,我一直不那么相信企业真会把顾客利益放在首位―――包括那些自称以为顾客提供价值的世界知名公司。

所有持市场营销观念的企业都知道,不关注顾客需求,不让顾客满意,不为顾客创造价值,就没有出路,但这并不能说明它们一定会把顾客利益放在首位。把满足顾客需求放在首位与把顾客利益放在首位,是完全不同的理念。

即便是把顾客供起来,像伺候皇帝一样伺候顾客,那也未必就会把顾客利益放在首位。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皇帝的新衣》。而让“皇帝”光着屁股满街跑,在营销界从来就不是童话。

事实上,企业是否把顾客利益放在首位,既不是顾客决定的,也不是企业决定的,而是由竞争决定的。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企业,一定会讨好顾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竞争各方也会如此。如果企业一旦在竞争中获取其他竞争对手不足以撼动的优势,那么企业真正的价值取向马上就会显现出来。

这也许就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反垄断法的真正原因。在市场竞争中,能够获取垄断地位的企业,一定是营销的佼佼者。依据营销的逻辑,它们一定会把顾客的利益放在首位,它们一定能够比其他企业给顾客更好的满足。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反垄断呢?即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谁照样会唯我独尊。

今天,中国成为世界商品市场不可或缺的国家。让人不可理解的是,中国既不是最懂营销的国家,也不是技术或者生产水平最高的国家。更让人不可理解的是,中国人迅速从欢欣鼓舞转向愤愤不平:原来我们辛辛苦苦建成的“世界工厂”,使得我们的企业成了国际民工,原来好了发达国家,污染了我们自己。

中国企业只会生产物美价廉的商品,这让我们很是自卑。可我们同时也发现,凡是我们能够超越跨国公司掌控的行业,即使不存在垄断,我们也能够做出天价,比如房屋、香烟、医药、餐饮。以至于比以前更富裕的中国人开始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结不起婚,养不起孩子了。

这一切,似乎都与营销的另一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需要与欲望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的需求必然不断发生变化。而这个变化,基本上是在需要和欲望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

需要是刚性的,而欲望则具有非常大的弹性。已经整体上步入小康社会的中国,满足国民的需要已经不再是问题。问题是仅仅满足需要,对企业来说不是那么有利可图,对国民来说不是那么满意。于是,整个社会被主动地或者被动地调动起来,一古脑地为满足欲望而奋斗。主动者(企业)使出浑身解数,被动者(顾客)也趋之若鹜。

这就出现了一个怪现象,追求奢侈与反奢侈成为刚刚从贫困中解脱的中国的主旋律之一,铺张浪费居然成为中国的一大公害。

而把这一切调动起来的“居功至伟”的是营销。

人们最终消费的是商品或服务,但对那些超级营销者来说,一定会引导顾客超越商品或服务,去追求另外的东西。这个“另外”的东西,是感觉,而其载体则是品牌或者所谓的时尚。

附着在商品上的东西,其价值再高,总是有限的,而附着在品牌上的东西,几乎是无限的。品牌使得商品价格远远偏离了价值。它在现实中表现为形象、面子、财富和社会地位。人们不会为商品而疯狂,但为了所谓的形象、面子、财富和社会地位却足以疯狂。

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在经济崛起的过程中,一旦富裕和即将富裕的人群超越商品追求满足,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轻则整个社会出现消费的非理性,重则会让社会成为商品的奴隶。

如果消费是理性的,贫富差距一时并不会有太大的危害。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富起来的人在理性消费之下,自然能够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而消费的非理性,则会让社会产生五味杂陈的感受:羡慕忌妒恨。一个迅速崛起中的社会,如果富裕人群不被大众所尊敬,那么仇富将不可避免。

自由主义者认为,个人的财富应该完全由个人根据自己的好恶自由支配。但这种情形,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不可取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奢侈性消费也是被严格监管的。

我曾经认为,营销的至高境界是触摸人的共性,但这个共性并非欲望,而是由个人购买力所决定的需求。而强大品牌触摸的却是人的欲望,人们共同的欲望。在这里,人们的个人实际购买能力被忽略,整体进入非理性空间。触摸的结果,是整个社会都最终成为欲望的奴隶。

也许,营销与反营销是企业与社会之间永无休止的一场战争。不经历充分的营销,就不会实现经济的真正繁荣;而如果没有得力的反营销措施,营销就会最终伤害繁荣。对待消费的态度,是否也是大国兴衰的主因之一呢?

社会赢了,这个社会就理性了;营销赢了,这个社会就疯了。营销在中国已经从满足正常需求,演变为挑逗过度消费。它让公众消费变成“没有更好,只有最好”。当营销从满足需求上升到片面“引导”或者“操弄”需求时,它就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发明消费信贷的美国,举国、全民寅吃卯粮,虽然催生了美国的发达,今天是否成为其由盛转衰的导火索之一呢?消费信贷是否让那些一时收入不高的人们沦为消费的奴隶呢?

寅吃卯粮,怎么说也不是社会之福。

营销的二元性

营销具有二元性。

一种是基于顾客利益,其核心是商品或服务,即让商品为顾客提供最大满足。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研究顾客需求,为顾客创造价值,提供最大、最好的满足。一种是基于企业利益,其核心是利润,即为股东、员工创造最大收益。

按照经典理论的说法,企业利益和顾客利益是一致的。不让顾客满意,不让顾客得到满意的利益,企业就无法实现自己的利益。这种情形是存在的,但前提是在自由竞争的市场条件下。

事实上,自由竞争的结果必然产生寡头和垄断。而在一个企业能够超越商品价值获取超额收益时,它一定会追求超越商品的收益。此时,顾客利益与企业利益就开始发生背离,营销就分离为基于顾客利益的营销和基于企业利益的营销。

基于顾客利益的营销,着眼点在于产品或服务;基于企业利益的营销,着眼点是利润。而当企业把顾客当作提款机时,企业整体上就开始步入疯狂。

美国是发达国家中企业最看重利润的国家。美国那些能够对产品或服务精益求精的产业,都存留下来了。反之,都“转移”并最终失去了。而那些超越产品或服务谋求收益的产业,在暴利之后,都对自身和世界产生了危害。

华尔街奇迹、硅谷奇迹和所谓的新经济在短期红火之后都化为泡沫,以至于美国不得不把重振制造业作为新的国家战略。

德国之所以能够在西方整体衰退的大背景下独善其身,则得益于对产品或服务的执着。

美德都不缺品牌,不缺技术,不缺所有经济持续发展的要素,所以境遇大不相同,完全在于对待产品或服务的态度。更深层次看,则是对待顾客、对待赢利模式的态度。

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原因是什么呢?我认为是企业对利润的极度追求,是员工对收入的过度要求。肯德基、麦当劳、可口可乐、宝洁、吉列因为在全球面对大量的竞争者,反而基业长青;而其他曾经具有垄断优势的产业,包括在美国具有象征意义的汽车工业,则失去了阵地。

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对于那些曾经知名和优秀的企业来说,如果能够真正做到把顾客利益放在首位,就没有不挣钱的产业;把顾客利益放在首位,就没有保不住的产业,除非有暴利的思想作祟。

对于那些具有无可比拟的竞争优势的企业来说,坚持市场营销观念绝非易事。最根本的原因是,当企业可以把自身利益置于顾客利益之上时,很少有企业能够抵御这种诱惑。

因为营销的二元性,就必须把营销装进笼子里。这个笼子对政府来说,就是不允许企业超越产品或服务,从顾客口袋里掏钱;对企业来说,就是永远别试图超越产品或服务,从顾客口袋里掏钱。

国民的幸福,来自物质文化生活消费的均衡。当个别行业、个别企业把大众的消费不择手段地引向自身(的市场份额)、引向奢侈时,社会问题就由此产生了。很遗憾,营销这个影响广泛的宏观行为,被太多的国家和政府视为纯粹的微观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