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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着力打造市级精神病患者信息平台

日期:2011-02-24   来源:   阅读数:273

    环球医药信息网讯 北京市今年将着力打造市级精神病患者信息平台,社区医生要对辖区内的痴呆等13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定期访视。此外,北京将力争在年内实现对所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服务。

    据悉,北京全市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约1%,有15万人左右。北京自2009年7月实施《北京市社区精神卫生个人健康档案》以来,纳入档案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约5.7万人,但病人相关信息只能在各区县范围内查阅,尚无全市统一的联网平台,不利于医务人员对人户分离的精神病患者进行追踪访视、提供治疗和康复服务。

    在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卫生局精神疾病信息报告大会上指出,本市将打造市级精神病患者信息平台,今后各区县人户分离的精神病患者都可获得追踪入户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按照市卫生局发布的《北京市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3月1日起,包括痴呆、分裂情感性障碍等在内的13种重性精神病患者被确诊后,具有精神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须将信息报送至市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报告时间为患者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根据患者所患疾病和用药水平不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月平均费用上百元。目前本市有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用药的政策,但是医生对于贫困的界定很难把握。卫生部门正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年内有望实现全部免费用药。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全市要建立一张统一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网络。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表示表示,新建立的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将实现从患者住院、出院,到社区管理的有效衔接,在统一标准下实现多系统信息共享,“要做到任何档案都是活档,由患者居住地医务人员提供访视、用药调整等服务”。

    市卫生部门将把信息分发至患者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将主动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服务。针对全市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联网后的隐私安全问题,卫生局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妥善保管、使用精神疾病信息,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资料,不得出现漏报、迟报、错报和瞒报等情况。

   据介绍,新管理系统实施后,包括精神专科医生、社区卫生人员等将可及时掌握病人信息,为病人提供治疗和康复服务,并可以根据病人个案情况及时调整治疗、康复方案,减少病人失去治疗而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者病情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