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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回收点集中处理过期药品

日期:2011-02-26   来源:东南早报   阅读数:253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过期药品的危害就更不用说了。九三学社泉州市委员会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集体提案《关于加强过期药品管理的建议》,建议建立回收点集中处理过期药品。

读者反映

药品被弃 小溪变色

    读者魏先生住在市区法花美社区。他致电早报热线称,有人在小溪边丢了一大包药品,药品掉进小溪,半条小溪都被染成了咖啡色,十米之外都能闻到一股药味。小溪下游有几口水井,井水都有一股怪味。

    丰泽小区环卫工人老黄说,靠近居民小区的垃圾箱里,几乎每个垃圾箱里都有废弃药品,大多是感冒药、胃药、消炎药等常用药品。丢弃的药品大多是过期药品,有的药品已出现霉变,有的胶囊外壳脱掉,药粉洒得到处都是。“霉变的药品很难闻,有时臭得恶心。”老黄说,有些市民还用塑料袋包着药品,而有的直接把药品丢在垃圾箱里。

代表委员建议

定期回收 开药适量

    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泉州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李秀墩说,药品废弃后,一些具有强烈毒性和致畸、致癌、过敏反应、变态作用的药品,对环境、社会和市民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

    她建议,以政府为主导,由专人定期回收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对主动参与回收的家庭实行一定奖励,调动参与积极性。合理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点、回收箱,对回收的废弃药品实行严格管理和彻底销毁,消除污染可能。此外,扶助经济困难的慢性病患者,以免他们一味省俭而使用过期药品,造成直接危害。政府还应加大对医生的监管力度,减少大处方,以免造成药物浪费。

    市人大代表林玲说,要减少废弃药品污染,首先病人要规范用药,开药适量,使用药物时一定要注意期限,不要使用过期药品。她提醒市民,丢弃药物时,如果有整盒、整包没开封的药品,扔掉之前要打开包装或进行一定程度的损坏,以免被不法分子回收再次回流到市场坑害患者。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如果发现有人或企业出售或回收过期药品,可拨打电话22169905举报,药监局一经查实,将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