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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新规可能不利于低价药市场

日期:2012-03-27   来源:   阅读数:360

      药品流通差价新规出台后流通商为了保证每个环节的利润一般会竭力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数量以保证每个环节的基本利润,而在追逐利润的前提下药商会减少对低价药的投入因为低价药的利润有限。按照新规的规定有些药品的零售价可能会比现在的零售价更高,而政府的招标政策便会压低这种药品的价格从而使低价药的价格更低。

     因为新规与招标制度的结合使很多药商都无法把握药品招商的最低价,因此他们需要承担更大的药品降价风险。而在这种情形下大量的低利润廉价药便会被药商放弃,国产低价药的市场前景堪忧,一旦这部分市场出现空缺便会迅速被高价进口药填充,那个时候买药贵的形势可能会更加严峻。因此部分药企负责人认为既然新规主推流通环节差价管理那药品招标制度就应该取消,但是政府相关部门则表示差价管理对招标形式的药品采购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不管各方面意见如何现实是药品流通价格差价管理政策与招标采购政策将会同时存在并且逐渐趋向于融合,这对生产型药企的高开高返状况将起着重要的监督效果。

     差价管理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生产型药企的定价主动力,而对药品批发市场的物流现状也会起着转变的效果。

     药商方面对药价高的解释则主要分为两种,一种认为药品招标价格的虚高才是药品高价的根源,因此他们建议取消药品加成管制。而另一种则是认为差价管制是主要原因,他们则建议取消差价管制,实行最高价控制。

只要限制住最高零售价便可以保证居民基本药物费用的承受力,而中间流通环节的加成价格应该由各地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形进行自我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