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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 提高县域内就诊率

日期:2012-06-18   来源:   阅读数:509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其主要要求:全国在今年将选择大约300个县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基本原则;取消药品加成,遏制医疗费上涨。

   意见将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关键环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在改革补偿机制方面,深入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对试点县级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完成。医院因其减少的合理收入,均可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意见提出,在付费方式方面,推行总额预付和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的方式,按照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两方面合理调整医疗的服务价格,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规范药品采购供应,落实完善政府投入政策等主要措施;所有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要有一所二甲医院。该意见还提出了六个措施来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从而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1、做好医疗机构的规划建设,在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2、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加强近三年县外转诊率较高病种科室的建设;3、加强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4、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6、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的即时结算。